综武江湖:我娘子是山大王 第170章

作者:贫道爱烫头

  毒入五脏,本就九死一生,更别说这种生克制化极为严格的剧毒。

  凭借海魔教的巨量资源,贺誉成功维持冷碧桥八年寿命,如今冷碧桥病入膏肓气若游丝,神仙也难救援。

  贺誉身为海魔教教主,双手沾满鲜血的大魔头,怎么可能不愤怒?

  先前冷碧桥有被医治的机会,为了爱人只能隐忍,如今回天乏术,当年拒绝治疗的人,必然要挨个报复。

  时九公医术高明,交游广阔,还有药王谷庇护,安全方面无须担心。

  彭大鹰可就惨了!

  一百个彭大鹰也打不过海魔教。

  好在,彭大鹰也是有朋友的,那个朋友就是唐竹权的八姑妈。

  萧思衡觉得,唐竹权这种皮糙肉厚没心没肺的碎嘴子是没有克星的,这话完全错误,唐竹权的八姑妈,就是他最大的克星,唐竹权天不怕地不怕,但只要见到八姑妈,立刻双腿酸软。

  八姑妈让唐竹权去救人,唐竹权立刻去找寻帮手,原本想去找至交好友龙城壁,不巧的是,龙城壁去北极春天楼给风雪老祖过生日,思来想去,决定找萧思衡帮忙,这才来峨眉找人。

  “你怎么知道我在峨眉?”

  “我知道个屁,我去汉中找你,听说你在峨眉,紧赶慢赶过来的!”

  “会不会来不及救人?”

  “不必担心,彭大鹰如今潜藏在药王谷附近,药王谷在乌蒙山。”

  唐竹权拍拍萧思衡的肩膀:“咱们还要继续南下,你帮不帮忙?”

  萧思衡笑道:“唐大少爷开口,我若是不帮忙,未免太不给面子,咱们今天下午就出发,我去收拾东西!”

  “我呢?”

  “你在山脚等我,别露面,如果有人发现了你,你就说是来玩的,千万别说去云南,千千万万不能说。”

  “我知道了!”

  唐竹权立刻下山。

  萧思衡擦擦额头的冷汗。

  药王谷需要种植药材,必须在温暖湿润的环境,以云南为最佳。

  药王谷位于云南东北部,地处云、贵、川结合部的乌蒙山腹地,金沙江下游沿岸,坐落在四川盆地向云贵高原抬升的过渡地带,后世名为昭通。

  昭通是云南和川贵间的门户,是南丝绸之路的要冲,素有“锁钥南滇,咽喉西蜀”之称,非常重要。

  至于乌蒙山,那就更有名了,尤其当乌蒙山和金沙江同时出现。

  五岭逶迤腾细浪;

  乌蒙磅礴走泥丸;

  金沙水拍云崖暖;

  大渡桥横铁索寒;

  非要说“乌蒙山连着山外山,月光洒下了响水滩”,也没什么不妥。

  奢香夫人是明初的巾帼英雄,得到过朱元璋的嘉奖,值得后人歌颂!

  之所以让唐竹权赶紧走,是担心此事被段清霜知道,吵着要回家,如果段清霜跟着去,虚夜月必然也要去。

  身边跟着一大群美人儿,固然非常非常的养眼,却也非常非常麻烦。

  思来想去,还是别跟着了!

  带着雪千寻和双儿已经足够。

  大张旗鼓的来,静悄悄的走。

  据说,那天下午,萧思衡逃出峨眉的姿态,比诸葛正我更加狼狈。

  ……

  兵荒马乱的年岁,生存往往是最奢侈的事情,北地打的血流成河,无数百姓为了生存,向着南方奔逃。

  这些南迁的百姓找到安居之所,会建造坞堡,培养乡团,防备外敌。

  蝴蝶城就是一座坞堡。

  这座坞堡的历史很悠久,初建于安史之乱时期,历经数百年风风雨雨、刀兵侵蚀,至今仍旧高高矗立。

  一座能存在数百年的坞堡,必然有不俗之处,值得认真参观几圈。

  萧思衡到了蝴蝶城,却没有进城参观堡垒,因为没什么值得参观的。

  蝴蝶城能延续至今,一是因为乌蒙山的险峻山势,挡住八成外敌,二是因为这里是通往药王谷的通道。

  药王谷传承悠久,从唐朝初期流传到现在,数百年间所有医术、药方,在此地均有记载,乃是医学圣殿,培养过无数神医,也有很多神医年老后,来药王谷养老,著书立说培养弟子。

  逍遥派的“阎王敌”薛慕华,晚年就是隐居在药王谷,而不是聋哑谷,更不是灵鹫宫,安道全孔厚若是没去萧家牧场安家,也能在药王谷隐居。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神医往往代表着一条性命。

  无论多么阴险狠毒的魔头,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也不会杀戮神医。

  海魔教教主贺誉,在海外是杀戮无数的海盗头子,最爱做的事,是把人牢牢地绑起来,在身上扎一刀,然后扔到海中,等着看对方被鲨鱼吞噬。

  如此凶残的人物,在爱人油尽灯枯之前,也不敢威胁神医去救命。

  神医随时能把救命变成夺命。

  神医敢赌,贺誉不敢赌。

  贺誉对冷碧桥的感情真心实意,至死不渝,苍天为证,日月可鉴。

  现在,贺誉再无任何顾忌。

  萧思衡在蝴蝶城外的小酒馆,看着斑驳的蝴蝶城,忍不住感叹两句。

  “蝴蝶城,还能飞起来么?”

  “管他们做什么,反正咱们能飞起来就可以,等会儿带我飞一圈!”

  自从享受过一次飞行,雪千寻爱上了这种感觉,她不懂天人合一,不会操控云雾,不会御风而行,只能让萧思衡带着她飞,时常撒娇卖萌求带飞。

  双儿找店小二点菜。

  这家小酒馆的人不是很多。

  老实憨厚的店老板勤伯;

  机灵勤快的店小二小鹰;

  萧思衡三人;

  三个干巴瘦的老头子;

  过不多时,小鹰端着一盘炒蘑菇,一盆蘑菇汤,一坛美酒,一叠花生米快步走来,麻利的把菜放在桌上。

  “客官,您的菜好了!”

  “这是赏你的!”

  萧思衡扔出一块碎银。

  “多谢大爷赏赐!”

  小鹰欢天喜地的离开。

  雪千寻拍开泥封,倒了一碗酒。

  “这酒不错啊,没想到这残破衰朽的乡间小店,还有这等美酒!”

  雪千寻满意的抽了抽鼻子。

  双儿给萧思衡夹了一筷子菜:“这个蘑菇也很不错,奴婢听人说过,云南有很多滋味鲜美的野生蘑菇!”

  “酒不错,菜也不错,但如果你吃了这一筷子菜,喝了这碗酒,就再也不用吃饭,也用不着喝酒了。”

  一个老人冷冷的说了一句。

  老者的声音非常难听,好似用砂纸打磨玻璃,很难想象,人的喉咙竟然能发出这等噪声,就这形象,如果说他是正派人士,恐怕没有人会相信。

  萧思衡无所谓的说道:“美人亲手斟的美酒,亲自夹来的美味,就算是孔雀胆炒砒霜,我也是照吃不误。”

  说着,吃了口蘑菇,喝了口酒。

  在老者惊骇的目光中,三人把一盘蘑菇吃了大半,一坛酒喝个精光。

  双儿没有喝酒,只是低头吃菜。

  雪千寻和萧思衡大吃大喝,甚至玩起划拳游戏,丝毫没有中毒迹象。

  方才开口的老者面色忽青忽紫。

  装逼失败的滋味是很难受的,尤其是这种喜欢装逼的老家伙。

  老者缓缓站起身子。

  他身材极为矮小,堪比侏儒,却又比侏儒稍高一些,属于发育不良。

  他叫焦降魂,三仙教教主。

  身边两个老人是他的结义兄弟。

  “偷心一刀”于百喜;

  “回头一笑”费连环;

  三仙教并不是什么大派,全称是三仙岛三仙镇三仙教,约莫十年前,三仙教被贺誉收服,加入海魔教。

  方才小鹰上菜的时候,焦降魂在蘑菇和酒水中都下了毒。

  这是一种极为珍贵的深海毒素,只需要一点点,就能毒死三十人。

  萧思衡毫不在意,喝酒吃菜。

  雪千寻大呼小叫,嘴巴不停。

  就连低眉顺眼的小丫鬟双儿,也不在乎这些毒,没把他看在眼里。

  “阁下,报个名字!”

  “你不配!”

  “你可知老夫是谁?”

  “我不想知道。”

  萧思衡吃下最后一块蘑菇,拿出手帕擦了擦嘴,叹道:“活这么大岁数真的是很不容易,为何不珍惜呢?在我吃饭的时候,你有十次逃命机会。”

  焦降魂冷笑道:“老夫只想掏出你的肚肠,看看你为何没中毒!”

  “太可惜了,就在刚才,你放弃了最后一个活命的机会!”

  萧思衡站起身子,居高临下看着丑陋的老家伙,好似看向一只老鼠。

  “混蛋,受死!”

  焦降魂挥爪攻向萧思衡。

  他的指甲上淬着剧毒,只要划破敌人的皮肤,便能让人求死不能。

  近了!近了!近了!

  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

  焦降魂的表情越来越得意,得意紧跟着变为惊骇,一只大脚横在他必经之路上,他冲的实在是太快,根本来不及闪避大脚,更不知该如何抵挡。

  双爪飞速抓挠,却不能动摇腿上附着的护体罡气,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只大脚落在自己苍老丑陋的老脸上!

  “砰!”

  焦降魂被一脚踢飞数丈。

  萧思衡冷笑道:“滚!你们回去告诉贺誉,不要派出阿猫阿狗,我家传的武功是降龙的,不是踩老鼠的!”

  “原来是萧公子,久仰!”

  一个文弱秀才出现在门外。

  他手中提着焦降魂,面上带着温柔腼腆的笑容,以及深深的杀意。

  他叫金无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