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贫道爱烫头
萧思衡咳了两声。
这里还有小孩子(雪千寻)呢,说这个做什么,这事晚上再说!
晚上我再好好地试试!
……
战马已经跑了六七圈。
速度最快的,是一匹通体漆黑蹄生白毛的大宛良驹,一骑绝尘,别的那些战马,只能跟在屁股后面吃灰。
高大威武,身形壮硕,膘肥体健,毛色油亮,冲火圈跳水渠,还懂得躲避弓箭,显然经过严格的训练。
对马匹稍微有点儿常识的,便知道这是传说中的“踏雪乌骓”。
对马匹有很多常识的,便知道它只是长得很像,不是真的踏雪乌骓,冲锋固然追风逐电,耐力差了一些。
如果想短距离冲锋,这匹马自然是极好的选择,想长途跋涉,或者去某些险恶的环境,就有些不合适了。
这倒不是先天不足,而是不同的骏马有不同的优势,朝廷八百里加急,用的就是这种马,只是会在中途换马,保证所有时刻,都能有最快速度。
雪千寻对此异常喜欢,拉着练霓裳的手臂撒娇:“姐姐!我要这匹马,你给我买这个,这匹马太俊了!”
按理来说,这只会让人加价,但买马的是萧思衡,裘行健很是大度的挥了挥手:“既然雪寨主喜欢,这匹马就送给寨主了,你要不要骑上试试?”
雪千寻也不客气,提着软藤枪上了踏雪乌骓,纵横驰骋,挥枪横扫,偶尔挂住长枪,拈弓搭箭,三连奔射。
倾国倾城的容貌,却又有花木兰穆桂英的英姿,瞬间引走全部目光。
岳灵珊之类的,更是高声叫好。
岳不群眼中略有些落寞,心说雪千寻随便称赞一句,裘行健便送上价值千金的良驹,连马鞍都准备好了。
如果这话是我说的,裘行健怕是最多给我个折扣,怎么可能白送?
不怪裘行健跟红顶白,谁让人家背景深厚势力强大呢?做生意的,本就该用最少的成本,结交更多关系。
萧思衡忽然说道:“听说狄侯爷,万大侠都喜欢良驹,裘叔叔,您只拿出一匹夜不瞧,怕是不够分啊!”
各个行当都有“黑话”,一方面是抱团取暖,一方面是为了保密。
贩马当然也有。
花马叫满天星,纯色叫一抹平,纯黑马叫夜不瞧,纯白马叫一身俏,偷马的叫缺两腿,放马的叫收草……
萧思衡表示这是“夜不瞧”,就是告诉众人,这不是踏雪乌骓,不是最好的良驹,接下来还有好货呢!
裘行健闻言大笑:“贤侄好见识,不过宝马需要伯乐,诸位英雄好汉,还请自己相马,找寻合适坐骑,如果您与良驹有缘,我们愿意成人之美!”
第45章 诸位英雄,谁能饮此老酒?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所有的牧马场,都会花费重金招揽相马师、驯兽师、兽医,在江湖豪杰聚会的时候,相马也算传统节目。
不爱名马非英雄。
江湖人可以不爱骏马,但不能不会骑马,长途奔驰的时候,骑马肯定比轻功省力,每多留一份力气,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也会随之提升一分。
另外,大部分人,只是讨厌喂马刷毛等繁琐杂活儿,不是不喜欢高大壮硕的千里驹,这还是要分清楚的。
周白宇邀请的客人,要么家里是开马场的,要么是走南闯北的镖师,要么是富贵王侯,要么是大派掌门。
哪怕是来凑数陪客的,对于相马也有几分研究,想展露几分本事。
雪千寻小声问道:“姐夫,什么样的马最厉害,野马还是驯养马?”
萧思衡笑道:“当然是驯养马,如果驯养马跑不过野马,为何要开牧马场训练战马呢?养马的成本非常高。
说的太多,你可能不会理解。
我说个最容易理解,同时也是动物成长最重要的条件——食物!
马和牛羊是不同的,上膘的速度比较慢,掉膘却非常快,到了冬天,为了维持体力,必须投喂上等精料。
一筐筐的大豆,混着鸡蛋,喂给那些精良马种,维持它们的体力。
吃得多,吃得好,自然长得高、长得快、长得壮、速度快、耐力强。
生病了有兽医治疗,每天有专门的人负责洗澡、刷毛、除虫、祛瘟。
野马能有这种待遇么?
野马撑过一个冬天,十之七八是瘦骨嶙峋,战力大大损减,汉朝时期,很喜欢卡着这个时间进攻匈奴。”
“养马成本很高么?”
“非常高。”
“有多高?”
“如果一匹马售价三千两,那么培养马匹的成本,至少需要一千两,良驹是从小培养的,不是野地抓的。
野外抓的大多血统优良,同时又野性难驯,不适合骑乘,适合配种。
或许是繁衍后代的本能,野马在这个时候会非常配合,牵几匹母马放在野马身边,自己就能完成孕育。”
萧思衡看过皇甫端写的马经,对相马养马驯马都有些了解,裘行健送来的这批马都是上等良驹,最便宜的也要售价三千两,最贵的约莫两三万。
落日马场当然有更好的,但售价三万两以上的骏马,只在关东出售。
最最精良的骏马,只送不卖。
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有些人花费重金买不到良驹,有些人在家等着,便有人主动送上门,甚至还包售后,留下兽医和驯马师。
别问萧思衡是怎么知道的。
可以去问问萧峰、虚竹、段誉。
……
大部分年轻人都去相马,就连得了一匹宝马的雪千寻,也拿着刚从书箱中翻出的马经,兴致勃勃的相马。
年岁稍长的没怎么动。
一来稳重,不愿和小辈搅闹,二来担心兜里的银子,买不起良驹。
总不能真的去拆兑银子吧?
万君武微笑道:“裘掌柜与我某个朋友很像,他请我吃烧鸡,烧鸡却是没有腿的,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他喜欢把好东西藏起来,自己留着吃,裘掌柜也是如此啊!”
“万老哥何来此言?”
“刚才比赛的那些马,虽然都是上等良驹,却不是最好的,最好的两匹还在马栏中,为何不放出来呢?”
万君武指了指两匹丑马。
一匹黄中带褐,身子瘦如弓背,懒洋洋的躲在一旁,鬃毛很长,如果观察够仔细,会发现这匹马没骟过。
一匹通体雪白,脖颈滑如天鹅,唯独两只耳朵是火红色,脑门上有一绺火红色杂毛,好似一道血色闪电,这匹马当然也没骟过,因为它是母马。
裘行健恭维道:“万老哥当真是好眼力,这两匹马,从血统而言,确实是最好的,只是性子太烈,野性难驯,若是逼的太紧,它们甚至会绝食。”
练霓裳柔声道:“绝食?说明它们俩不仅血统优良,而且通灵性,若是能够收服,跋山涉水,如履平地。”
裘行健分别介绍两匹马:“那匹儿马名为老酒,每顿最少一石精料,还要喝三斤烧酒,勇悍炽烈,耐性极强,就算前方燃起烈火,也敢飞冲过去。
那匹母马名叫火耳,双腿有力,凶悍至极,先后踢断三个驯马师,合共十三根肋骨,还曾踢死两匹野狼。
它们俩颇为通人性,常规战马的训练项目,很快就能学会,也不会因此飞踹驯兽师,但想骑乘它们,需要得到它们的认可,否则便会拼死挣扎。
手段用得狠了,我不舍得。
常规驯马技巧,无法驯服。
我把它俩带出来,就是想给它们找个合适的骑手,自古宝马配英豪,不知哪位英雄,想去试试这两匹马!”
听到这话,正在和岳灵珊挑马的令狐冲,忽然来了兴趣,他最爱喝酒,却从未听说过,马匹竟然能喝酒。
倒要试试陈年老酒有多烈!
令狐冲信心十足的走过去。
令狐冲气定神闲的上马鞍。
令狐冲潇洒帅气的抖缰绳。
令狐冲狼狈不堪的摔下马。
老酒得意的扬着脖子,仰天发出一声嘶吼,好似取得胜利的角斗士。
令狐冲被摔成土猴子,连续懒驴打滚避过马蹄,心中暗暗感叹,这匹马真的好厉害,真不愧是宝马良驹。
倒不是令狐冲真的打不过,而是他方才驯马,只用自身气血膂力。
华山混元功有淬体效果,但令狐冲血肉之躯,比起一匹良驹,还是有六七分差距,被颠下来并不算奇怪。
另外,华山派比较清贫,骑马的机会不是很多,令狐冲经验不足,被老酒的鬃毛扫到面部,顿时慌了神,只顾着强拉缰绳,没想过脚下的马镫。
宁中则慌忙把令狐冲扶起来,拍了拍他身上的土,安慰道:“这是世上最顶尖的良驹,连落日马场的驯马师,也无法驯服,你做的已经很好了。”
令狐冲大大咧咧的说道:“这匹马真是有趣,不知什么人能驯服。”
虽然有些丢脸,还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丢脸,但令狐冲的性格,怎么会在乎这些事?只想知道谁能驯马。
周白宇使了个眼色,几个舞阳城的管事上前,他们老的五六十岁,年轻的三十多岁,在江湖中有些名号。
然后,他们全都失败了!
一来确实无法驯服老酒。
二来裘行健的意思很明显,这就是在给人抬轿子,正主上去之前,无论有没有本事,都必须跌落马下。
三来则是卖华山派人情,如果只有令狐冲失败,自然是大大丢脸,但这么多人丢脸,事情就能揭过去。
就在周白宇想去驯马时,练霓裳忽然起身:“就让我去试试吧!”
第46章 别谈钱,谈钱伤感情
“让我来试试!”
练霓裳飞身而起,飞燕还巢,轻盈的落在火耳的马鞍上,火耳感受到脊背上的重量,立刻开始奋力挣扎。
“哧溜溜~~”
火耳高高的扬起前蹄,身体随之蹦跳起来,左摇右摆,挣扎极快。
不仅如此,随着火耳挣扎,老酒快速飞奔过来,闷头撞向练霓裳。
先前众人驯马时,目标都是老酒这匹儿马,以此显示英雄气概,没有对火耳下手,不知竟然有这般情景。
这倒不是他们想车轮战,而是用于骑乘的马匹,多是骟马或者母马,相对比较温顺,没被骟过的儿马,在发情期的时候,常人很难控制得住它。
想象一下,一匹高大壮硕,体重五百多公斤的骏马,进入发情期,身边全都是母马,它会做出什么事来?
什么人能让它安定下来?
如果是在牧马场,就当是播种,没什么可说的,如果是在战场呢?
越是血统优良的儿马,性子便越发的炽烈,裘行健嘴上说得好听,实则全都是套话,他说实话就有鬼了。
这货没有把老酒骟掉,多半是看上了优良血统,想培养混血后代。
眼见老酒冲向练霓裳,就连裘行健都惊呆了,心说这是什么情况?
萧思衡拍案而起,纵身飞掠,好似腾云踏雾,一步跃到老酒背上,施展降龙伏虎的神力,一把拉住缰绳。
九转神龙淬体大法!
萧峰总结毕生武道创出的绝学。
萧思衡苦修十几年,泡的药浴能填满一片小湖,吃的天材地宝,至少能装满七八辆牛车,身体强韧至极。
就连金臂童那等人物,也扛不住萧思衡的重击,更何况是一匹马。
老酒奋力挣扎,萧思衡怒目圆睁,双臂与之角力,双腿夹紧马腹,发现老酒竟是板肋,心中更加的欢喜。
两人两马在马场中心角力,任凭两匹良驹纵横驰骋,飞奔跳跃,萧思衡和练霓裳也是不动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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