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贫道爱烫头
“我给大家说一把剑的故事。”
老人放下手中的旱烟袋。
“什么剑?倚天剑?真武剑?”
辫子姑娘熟练地帮腔。
说书和说书是不同的,老人说的也不是评书,而是武林典故,需要有人给他帮腔,如此才能继续下去。
如若不然,效果大打折扣。
就好像说相声不能没有捧哏。
“这把剑名为天剑。”
“什么样的剑敢自称是天剑。”
“因为铸剑的人是始皇帝……”
老人语气平缓,娓娓道来,众人全都沉浸其中,聆听天剑的故事。
没沉浸在故事中的,则是想着如何获取天剑五爵,找到这把神剑。
“得XX者得天下”的故事,江湖传闻实在是太多,早已无人相信。
但是,这是一把神剑啊!
江湖中用刀剑的武者最多,就算自己用不着神剑,卖给顶级剑客,或者卖给富商巨贾,能换取大笔资材。
萧思衡在大堂中静静的聆听。
虽然听虚若无说过一次,又听大智大通说过一次,但实话实说,他们俩讲故事的能力,远不如说书老人。
通晓这等江湖隐秘,还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老人显然大有来历,他就是赫赫有名的“天机老人”。
“天机老人”本名孙白发,也有人称呼他为“孙天机”,出身于秘族,背后家族很庞大,有严密的情报网。
当初沈浪王怜花离开中原,王怜花把毕生所学记录成《怜花宝鉴》,本打算交给李寻欢,不想李寻欢出关了,遂托付给孙天机的二儿子孙驼子。
孙驼子应允此事,直接在李宅外面开了家鸡毛店,看守足足十年。
这一家子,全都有些执拗。
孙白发武道造诣极高,早年间凭一杆天机棒战遍群雄,就连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也自认境界不如孙白发。
为此,上官金虹蛰伏数年。
当然,境界≠战力!
孙白发年老体衰,无争斗之意,无战斗之心,只有一身浑厚功力,若与上官金虹战斗,后果必然是惨败。
这就好比钟仲游、慕容博。
功力境界经验均在萧思衡之上,甚至带着滔天杀意,那又能如何呢?
拳怕少壮。
衰老的身体,撑不住战斗损耗。
萧思衡抡起亢龙锏、霸王枪,与这些老前辈们硬拼,或者打持久战,拖到他们气力不济,必然能够取胜。
萧思衡与孙白发无仇无怨,也不想试试他的天机棒还有几成威能,安安静静的听书,偶尔敲敲桌子,让孙小红给自己添茶水,只是听书的客人。
二楼包厢,来听书的蓝愁判官,气的七窍生烟,恨不得立刻冲下去,把孙白发的嘴巴撕扯的稀巴烂。
你的话咋那么多呢?
你不是不喜欢江湖争斗吗?
你不是想维持江湖稳定吗?
你吃饱了撑的,四处拱火?
“老先生,您刚才说过,五个铸剑师家族有萧家,是哪个萧家?
浣花剑派萧家?
铸剑大师萧大师?
还是……通辽萧家?”
一个年轻人高声提问。
浣花剑派先前被权力帮突袭,险些全军覆没,很可能是因为天剑。
萧大师是名传江湖的铸造大师,平生最有名的作品是一口箱子,箱子里有数十零件,能够根据敌人的兵刃,随机组合成神兵,以兵刃优势取胜。
想使用这口箱子,不仅需要精通百家武学,通晓天下兵刃,还需要有一双无可比拟的快手,以及铸造技艺。
赤尊信想抢夺这口箱子,却因为只能做到前两样,做不到后两样,最终只能恨恨作罢,让下属负责抬兵刃。
通辽萧家,不必多言。
如果真的是这个萧家,就算天剑里面藏着长生不老药,这些人也万万不敢去争夺,连看热闹的心思都没有。
孙白发笑道:“都不是!”
“愿闻其详。”
“我只知道谁不是,至于谁是五位铸剑师的后裔,我是不知道的。”
“老先生想引起江湖纷争吗?”
“我想救你们。”
“什么意思?”
“纷争本就是要掀起来的,血月神教已经动手,辣手灭门唐家,如今的金陵看似安静,实则是山雨欲来。
就在这个紧张时刻,金陵来了一位张牙舞爪的飞龙,诸位能别参与,最好不要参与,也不要去凑热闹。”
孙白发抽了口烟,良言劝告。
“不知是哪位高人到来?得到天剑五爵的人必然会成为众矢之的,被金陵的高手们围攻,他能挡得住么?莫非那个人是燕狂徒,又或者是萧峰?”
一个年轻剑客冷笑着挑衅。
“都不是!”
“那是谁?”
“萧思衡!”
“咣!”
剑客摔了个屁股墩儿!
第298章 萧思衡觉得自己恐怖如斯
“昨天,在诸位英雄见证下,萧思衡收金灵芝为徒,以金家之财富,萧思衡之武力,如果他想争天剑五爵,就算天王老子,也少不得丢一层皮!”
一个中年人慢条斯理的,用极致残酷的话语,打断大堂中的武林豪客们刚刚升起的雄心,劝他们躲远点。
这人名叫焦公礼,是金陵本地帮派金龙帮的帮主,年轻时做过山大王,后来改邪归正,是有名的老好人。
金龙帮没什么名气,焦公礼的武功在江湖中最多算是二流。
但是,俗语有云,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金陵武林势力极少,没有金风细雨楼、金钱帮这种大势力。
焦公礼靠着八面玲珑的手段,收伏金陵大半做外门行当的江湖人,麾下三教九流什么都有,小弟超过千人,势力错综复杂,人人见了都让三分。
只要焦公礼活着,金陵街头的青皮混混小偷小摸,全都有主子,不会做的太过分,如果出了事情,可以让焦公礼及时协调,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如果焦公礼被人杀了,这些做外门行当的家伙乱起来,那可真是:不知有几人是靓坤,有几人是陈浩南!
说白了就是两个字——平衡!
黑道势力是不可能赶尽杀绝的。
尤其是在这个兵戈遍地的乱世,人命如草芥,最值钱,也最不值钱,为了一口吃的,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既然无法赶尽杀绝,就给这些人找个能够合作的主子,双方互惠互利,只要维持住平衡,大家都有得赚。
万一平衡被打破,在扶持新的黑道话事人之前,半数家族会亏钱。
再者说了,如果扶持的混混,是条过江恶龙,贪心不足,狮子张口,又会有诸多麻烦,不如留着焦公礼。
只能说,在金陵这种世家林立、商贾云集的州府,江湖势力被压制,讲拳头的很少,讲人情世故的很多。
焦公礼是人情往来的高手。
就连金四爷,也会给三分薄面。
当然,焦公礼不是没有缺点,他的缺点非常明显——武功比较差。
遇到不讲人情世故的愣头青,不管不顾的横冲直撞、强攻猛打,焦公礼就算浑身是嘴,也会被揍成肉馅。
听到焦公礼的话,大部分人选择老老实实观望,免得惹火上身,有个小胡子把刀拍在桌子上,面露阴狠。
“萧思衡不好惹,难道血月神教是好惹的么?阿卑罗王很好惹么?等到他们俩打起来,两虎相争……”
“你就知道什么叫做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两虎相争,先杀猎人!”
一个美貌少女冷笑着打断他的话。
少女身着红色衣裙,容貌妩媚,好似盛开在悬崖峭壁的艳丽毒花,明明知道有剧毒,还是忍不住靠近她。
她叫血凤凰!
血月神教三大护法之一。
特长是……毒功!
血凤凰冷笑道:“你以为萧思衡是只会抡拳头的莽夫?不如让这位老先生说说萧思衡的对战记录,然后你这蠢货就会明白,猪为什么是蠢死的!”
一个身着黄衣黄袍,容貌娇俏的少女大笑道:“这倒是有趣,老先生,不如给我们说说萧思衡吧!”
少女扔过去一锭银子。
她叫黄湘。
血凤凰的闺蜜。
特长是……解毒!
萧思衡笑道:“老先生,我听过很多有关萧思衡的江湖传闻。
有人说他是英雄侠义的好汉。
有人说他是风流成性的浪子。
有人说他是心狠手辣、杀人如麻、屠戮千百的血手人屠!
今天大家这么有兴致,不如请老先生说说萧思衡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坏的地方,尽量别去招惹的。
好的地方,不妨给他扬扬名。
老先生,您怎么看?”
萧思衡掏出一锭金子,放在一旁的茶盘中,示意孙小红倒一碗茶。
天机老人早就认出萧思衡,心中有些打鼓,根据他看到的资料,萧思衡平生一大爱好是拳打南山敬老院。
仗着自己年轻力壮的优势,与一百多岁的老人家互殴,打完了之后,还要装作身负重伤,钓出几个敌人。
黑啊!
心都已经黑透底了!
我特么能怎么说?
我说你喜欢用熬鹰战术欺负年老体衰的老前辈,你直接动手怎么办?
当场展示,证明我说的是真的!
不说也不行!
江湖高人,尤其是伪装身份、隐于市野的高人,大多有几分怪脾气。
只要外人没有揭破他的身份,他就是伪装成的那个行当,孙白发伪装成说书先生,就必须遵守行业规则。
——贵客给钱,开口说书!
连续两位贵客掏钱点戏,若是说不出子丑寅卯,那就是挂在戏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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