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贫道爱烫头
鹰变十三式!
大力鹰爪功!
数百年风雨,莫说曲傲,就连铁勒都早已不在,但曲傲创出的武功,却完整留下来,还有后人推陈出新。
隋末至今,五百余年,无论凝真九变还是鹰爪功,都被推衍至极限,就算曲傲复生,也难敌白眉鹰王。
殷野王的经验不如殷天正,但他野蛮凶悍,这种张狂霸道的劲头,比殷天正年轻时更胜一筹,假以时日,武功必然超越殷天正,成为爪法宗师。
“咔嚓!”
殷野王一把捏碎敌人咽喉,随手扔在一旁,冷笑道:“你们不来,那我就不客气了,敢抢老子的外甥,倒要看看你们的骨头,能撑得住我几爪!”
天鹰爪·千鹰并翔!
殷野王挥洒出数百爪影,凌厉至极的爪劲无坚不破,轻则筋断骨折,重则命丧当场,眨眼间击杀十余人。
俞莲舟道:“莫要过多杀戮,擒贼先擒王,咱们兄弟去闯一波!”
虽然十年未见,武当七侠仍旧是心思相通,默契的摆出真武七截阵,气机连成一体,好似一大块磨盘。
不!
这不是磨盘!
这是玄武的龟壳!
既然有龟壳,自然有毒蛇!
如此方是龟蛇玄武、真武七截。
此阵法来自于张三丰无意顿悟。
张三丰某天看到真武神像座前的龟蛇二将,想起长江汉水交汇处的蛇山和龟山,心想长蛇灵动,乌龟凝重,正是兼收至灵至重的两件物性。
张三丰连夜赶到汉阳,凝望蛇龟二山,从蛇山蜿蜒之势、龟山庄稳之形中间,领悟一套精妙无方的武功。
怎奈龟蛇二山大气磅礴,从山势演化出来的武功,森然万有,决非一人之力所能同时施为,遂分成七份,传授给武当七侠,取名为真武七截阵。
阵法主体可以用两句诗概括。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简而言之两个字——圆、直!
以圆转如意的阵法走势,卸掉一切外来力量,如同旋转的飞轮,哪怕眼前是一座山,也能一点点的贯通。
以直线弧线的倏然进攻,击败周围所有敌人,如同夜空的霹雳,哪怕乌云盖顶大雨磅礴,也能划破苍穹。
张三丰创出的真武七截阵,乃是把圆直攻守四个字,既大道至简,又化简为繁的融会贯通,初学时可用繁复招数击败强敌,待到功力日渐深厚,武道境界越发高卓,便能化繁为简。
最关键的是,武当七侠自身武功差距极大,最强的宋远桥、俞莲舟,武功远超殷梨亭、莫声谷,但却能靠着繁简转化的效果,维持阵法的运转。
不要求功力一模一样,不要求剑法圆融无瑕,只要七人一同出招,气机便能交汇融合,呈指数倍的爆发。
俞莲舟、张松溪、殷梨亭均是手持长剑,张翠山拿了一对判官笔,这是到达码头时,殷素素让人送来的。
三剑双笔,刷刷作响,顷刻间击倒二三十人,却有人快速上前补位。
萧思衡厉声道:“此事有鬼!千寻你去杀出一条血路,双儿,你和张夫人保护无忌,遇事可自行处置,夫人与我冲锋一次,这里边绝对有问题!”
岂止是有问题。
问题实在是太大了。
如果真的是一群乌合之众,殷野王这般残忍杀戮,他们为何不退?
开战至今,不过三五分钟,便已经倒下四十多人,伤亡足有一成,就算是南宋官兵,此时也该出现溃逃。
如果是为了钱财,临时组合起来的乌合之众,死伤超过一成,已经达到崩溃的边缘,怎么可能继续冲锋?
尤其是殷野王身边的那些人。
难道他们不怕死么?
难道他们不怕被扭断脖子?
这特么是哪儿冒出来的精锐?
整个南宋朝廷,伤亡一成却不出现溃逃的军队,唯有岳家军等屈指可数的精锐队伍,京畿禁军都做不到!
这些家伙,很有故事啊!
萧思衡双手一翻,双锏在手!
第90章 拭血问剑,萧家最大的冤家
“都给姑奶奶闪开!”
雪千寻持枪在手,冲锋上前,高高跃起一丈五尺,双手持握枪杆,划过大半个圆弧,向着地面狠劈下去。
经过王进数月指点,雪千寻的枪法大有长进,很多看似威风,实则浪费体力的小毛病,都被王进指出来。
出枪如青龙出海。
收枪似猛虎归山。
每一次突刺,每一次下劈,都会用出全身上下的力量,尤其是双腿,小腿好似两颗心脏,输送灼热气血。
每一次变招,每一个动作,都是在积蓄筋肉力量,起承转合之间,不求做到圆融无瑕,只求气力不散失。
起,跃起,下劈,力劈华山;
承,回弹,借势,横扫千军;
转,旋身,逆挑,地龙翻身;
合,站定,收枪,回马望月。
枪芒如雨点般绽放开来,划过流星般的弧度,燃烧起流星火雨,雪千寻身前的敌人,尽数捂着咽喉倒下。
好快的枪!
好狠的势!
好绝的人!
经过王进的教导,雪千寻不再是绿林好汉的野路子,而是充满行伍间的肃杀之气,越是见血,杀意越强。
杀戮之快,甚至超过众人之和。
距离树林四五百米处,有两个年轻的贵公子拿着单筒望远镜观察。
一个皮肤略有些黝黑,身材也不够高大壮硕,眉眼算得上英俊,但眼睛太过细长,给人一种毒蛇的感觉。
一个面如冠玉,剑眉星目,腰间悬着一把长剑,口中连连赞叹:“这些人真的好厉害,咱们辛苦训练的精兵,在这些人手中,竟好似土鸡瓦狗!如果能得到这些人相助,何愁大业不成!”
嘴上说的好听,句句都是称赞,但看向萧思衡、练霓裳的目光,却蕴含着无法掩盖的嫉妒、怨恨、狠绝。
黝黑男子柔声道:“主公,这些人确实是人才,应该赚他们上山,尤其是那个雪千寻,她擅长倚云枪法,是冲锋陷阵的好手,而且腰细腿长,一看就是好生养的,可以为主公诞下子嗣。”
俊公子笑道:“士骏,赚人是你家祖传的本事,你有什么建议?”
“主公何必为此忧虑,您英俊潇洒武功高强才高八斗,当今江湖中,您是头一号的俊杰,无人能与您相比。
您只需光明正大的追求,便能得到雪千寻的芳心,只要娶了雪千寻,整个定军山寨连同萧家牧场都是您的。
属下听人说过,雪千寻最在乎的就是她姐姐,如果咱们找个时间,比如练霓裳怀孕时,让人把萧思衡杀了。
您可以趁虚而入,多加关怀,既得到雪千寻的芳心,又能掌控练霓裳,借助练霓裳的子嗣,掌控萧家牧场。
至于武当派……
咱们可以通过天鹰教间接掌控。
殷野王有个女儿,您可以找机会和她定下婚约,然后通过殷家,逐步影响到武当派,乃至影响到峨眉派。
还有一点,殷天正曾经是明教的白眉鹰王,如果能收服殷天正,就能以帮助他争夺教主为借口去光明顶。
明教看似四分五裂,实则麾下势力极为庞大,等到主公成为明教教主,振臂一呼,群雄必然会云集响应。
到那时,谁能抵挡公子锋芒!”
俊公子闻言大笑道:“好,等到我成就大业,你就是第一大功臣,能得到士骏相助,真是我平生之幸运。”
士骏冷冷的说道:“我爹当年为朝廷出生入死,兄弟们死伤大半,昏君不仅没有丝毫怜恤,反而赐下毒酒,属下不求功名利禄,只求挖掘皇陵,把赵佶挫骨扬灰,让他永世不得超生!”
说到此处,竟有伍子胥的感觉。
就连这位野心勃勃的俊公子,也觉得自己的下属,想成为伍子胥。
只是他没看到,士骏低头擦拭泪水的时候,眼中闪过的贪婪野心。
俊公子似乎忘记一件事,那就是伍子胥的下场,是被夫差兔死狗烹。
这么说有些不太准确。
俊公子不是忘记伍子胥的典故,而是他对这些典故一知半解,他对汉家文化极为厌恶,但为了成就大业,不得不捏着鼻子读书识字,勉强能把四书五经给背下来,也能做三五首歪诗。
之所以有这种想法,还对萧思衡有莫名的敌意,因为他的姓氏是
——慕容!
他叫慕容登云,慕容博的孙子。
当年慕容复屡遭失败,最终变得疯疯癫癫,众人都以为慕容家绝后,却不知慕容博早就留下后手,他曾与方腊有过诸多合作,发生过联姻关系,与方腊的小姨子,生下来一个小儿子。
慕容复疯癫后,慕容博自知慕容复再无希望,便去找到被慕容复伤透心的公冶乾、邓百川、风波恶,让他们去辅佐新主子,随后回到少林潜修。
慕容博的儿子没什么野心,唯一的爱好就是做生意,赚了很多钱。
此人逝去后,慕容登云成为慕容家的家主,他对复兴燕国没兴趣,甚至觉得先祖脑子有病,都是大傻瓜,但亲眼见过靖康之耻,经受颠沛流离,对于权势地位,有发自骨髓的贪婪。
慕容登云觉得,天下大乱,群雄逐鹿之时,正是他成就霸业的机会。
一个偶然,他认识了一个人。
宋士骏!
宋江的儿子!
无论对宋江有怎样的评价,但有一点绝不能否认,那就是他对宋朝,有着绝对的忠诚,宋士骏则全然相反。
这倒是不怪宋士骏。
宋江为北宋朝廷出生如死,一百单八将死了七十多位,最终却只得了区区楚州安抚使,最后还被赐了毒酒。
宋士骏对赵宋异常怨恨,同时也怨恨宋江,觉得宋江不该接受招安。
慕容登云、宋士骏,两个野心勃勃的人聚在一起,自是要狼狈为奸。
慕容登云有老爹积攒的财富。
宋士骏有宋江留下的关系。
他们的总舵位于襄阳,又挑选数处湖泊、江河、险山建立山寨,由于宋士骏的关系,主要以连环水寨为主。
多年积攒,倒也攒下数千兵马,与白莲教、天命教、十二连环坞水寨等势力结盟,为了拉拢十二连环坞,慕容登云甚至拜总盟主朱大天王为义父。
此番牛刀小试,一是想试试麾下精兵是否经得住考验,二是试探天命教等势力的能力,三是拉更多人下水。
能抓到张无忌最好。
抓不到张无忌,就把黑锅尽数甩在天命教身上,再暗暗的留下线索,把武当派的注意力,引导向朱大天王。
张三丰打杀朱大天王,慕容登云就能以义子的身份继承十二连环坞,然后再以此为基础,逐步收服怒蛟帮。
听起来是天方夜谭,实际上并非没有合纵连横、左右逢源的余地。
此番张翠山回到中原,是慕容登云最好的机会,必须牢牢把握住。
……
“呼!”
一个壮硕的人影冲向萧思衡。
此人先前缩着身子,低着头,躲藏在人群中,没人发现他,如今展露出完全的姿态,壮的让人惊骇,这货比萧思衡高了两头,体重超过四百斤。
萧思衡这种炼体武者,在普通人中属于比较强壮的,但在这货眼中,和小鸡仔没区别,伸手就能抓起来。
胳膊比萧思衡大腿还粗,双腿粗壮的好似承重柱,行走之时,身上腱子肉抖来抖去,发出“吱吱”声响。
这特么是一堵墙成精了么?
你是吃人奶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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