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梦笔惊鸿
但这种感觉在看到林默昨晚突然去找芙洛拉聊了好久,甚至还有很亲密的举止(指摸头引导)后,立马就变得不一样了。
林默一定也很向往那样强大的女人吧?而且他们还是同族,不像自己……
这种心情很奇怪,艾莉自己都会觉得拧巴,可她就是控制不住的会这么想。
“哦,找她问了一点有关魔法的事。”
林默满脑子都想着魔法回路的事,也没注意到艾莉的神态,直截了当的回答道。
魔法?
莱娜愣了一下,“林默先生不是战士吗?”
她记得当初林默在协会和阿尔顿先生的那场切磋,那明显是战士的战斗风格。
“同时也是刺客和骑士,现在还是法师~”
林默用开玩笑般的语气回答道。
话音落下,他忽然面色一肃,眼中闪过兴奋的神情。
“总算来了吗?”
马车停下,前方的密林之中,窜出几个邪恶的绿皮小矮子。
这种害虫一样的生物,还真是到处都能看到。
林默活动了一下身体,对准备起身的艾莉说道:“你们不用动,交给我就好。”
说着,便直接跳下马车,迫不及待的走到那几只哥布林面前。
看到下来的只有一个人类,那些自觉有数量优势的哥布林们顿时发出得意的笑声,其中一只挥舞着狼牙棒,便朝着林默砸来。
林默根本懒得拔剑,只随手一挡,那狼牙棒砸在他的手臂上,甚至连一丝痛感都不会有,像是在按摩。
感觉还没按摩店里的矮人大婶有力……
大约两三秒的时间,林默手中酝酿出了魔法,相比起昨晚还没有正式学会的时候,眼前的火球术明显不一样了,凝聚的速度快了一些的同时,也不再只有乒乓球大小,而是升级到了婴儿手掌大小。
“簌——”
在林默的控制下,火球从他手中飞出,砸向面前那只方才攻击他的哥布林。
毫无防备之下,这枚火球正中面门,顿时将那张绿油油的脸烧成了黑色。
哥布林惨嚎一声,疼得满地打滚。
“不好意思,不太熟练,没一下送走你。”
林默很是“腼腆”的笑了笑,紧接着又补上一发,弥补了自己的失误。
【火球术】熟练度+1
眼前浮现起的提示让林默精神一振,随即继续开始释放火球术。
在第二只哥布林也被火球术砸死后,剩下两只哥布林终于意识到情况不对,想要转身逃走。
林默又怎能放过到手的熟练度?当即上前把它们全部扣住,一只只的用火球术送走。
一共四只哥布林,增加了4点熟练度。
林默回到马车,看着熟练度面板上来到4/10的进度,有种二周目重新开始练级的爽快感。
马车内,莱娜和艾莉对视一眼,四目呆滞。
好吧,至少他刚才说的话不是借口,昨天晚上是真去学魔法了……
接下来的路途,林默便一直期待着哥布林的出现,而对于【火球术】的运用,也变得越来越纯熟,遗憾的是因为魔力太低,仅有1点,所以单一个火球还是很难直接砸死哥布林。
为了节省魔力,后面林默干脆先把哥布林一拳打个半死,再用【火球术】补刀。
如此半个上午的时间过去,【火球术】的熟练度终于来到了(10/10),迎来第一次升级。
第100章 剑 法杖与手套
“技能【火球术】Lv1(10/10)升级!”
“当前技能【火球术】Lv2(0/20)”
虽然很想试试2级的火球术是什么样子,但很遗憾,林默的魔力已经耗空了。
能释放出十多个火球术把这个技能练到升级,还是有一定的时间休息恢复的缘故。
如果是连着释放的话,以他现在的魔力,能放出四五个就不错了……
慢慢来吧。
魔法一途毕竟刚刚起步,等到火球术练到3级,再增加1点魔力属性,应该就会稍好些了。
对了,还有这个……
林默从背包中取出一个包装紧密的铁盒,盒子里专门填充了许多棉絮,里面静静的躺着一瓶药剂和一枚红色的魔石。
虽然尤莉安女士说过这个瓶子很坚固,没那么容易损坏,林默还是加上了这些东西,算是一点心理安慰。
毕竟这东西实在是太珍贵了,当初尤莉安给出了整整800金币的收购价!
记得没错的话,应该是叫初级火焰试剂?
不过在不确定的情况下林默还是没有贸然喝下去,打算等到中午休息的时候先问问芙洛拉。
马车继续行驶,因为魔力耗空需要时间恢复,所以接下来的行程对林默来说就不再那么有趣。
无论是【遁形】还是【强韧】,都已经比较难通过这些普通的哥布林升级,不过【十字斩】和【盾击】倒是还可以,于是就刷一刷这两个技能的熟练度。
最终,到中午的时候,林默又击杀了十多只哥布林,【十字斩】熟练度已经来到了153/180。
“芙洛拉小姐,可以打扰一下吗?”
中午休息的时间,他来到了芙洛拉的马车旁,敲了敲马车的门框。
芙洛拉掀开车帘,“什么事?”
不知为什么,林默总觉得她看向自己的眼神好像带了点……警惕?
“是关于这个。”
他将手中的盒子递到对方面前:“我听镇子上的炼金术士尤莉安婆婆说,这是火焰试剂,能够提升火元素的亲和力,增加和火元素的共鸣效率。”
芙洛拉有些惊奇的看着手中的药剂,点了点头:“没错,而且这瓶初级火焰试剂的质量还算不错……你哪里搞来的这东西?”
“之前因为机缘巧合,误入过一个秘境……”
林默没有详细的解释,“所以这东西我现在可以直接喝吗?”
“没问题。”
芙洛拉将药剂还给他,“这瓶药剂的效果比最普通的大概要强出30%,喝下去之后,应该能提升你13%的火元素亲和率,对你练习火元素的魔法有一定的帮助,也能提升火元素技能的施法速度和威力。”
作为王都法师学院的导师,芙洛拉的眼光果然精准,30%,这个判断和当初的尤莉安婆婆完全一样。
林默不再犹豫,直接喝下了这瓶试剂。
一时间,一种火热的感觉在他体内扩散开来,让他浑身都像是燃烧起来一般。
说起来好像有些恐怖,但其实一点也不会难受,反倒是很舒服。
半分钟后,这种感受过去,林默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发生了些许变化。
“至于这枚魔石——”
芙洛拉接着拿起盒子里的魔石:“也还算不错吧,之后你买了魔杖,可以把这个镶嵌在上面……”
话说到这里,忽然顿了一下:“说起来,你以后是用剑还是用魔杖?”
这个问题,倒是把林默也问住了。
“都用?”
芙洛拉思索片刻,突然道:“你们队里的那个半兽人女孩,是不是有冰狼族的血脉?”
林默点了点头,不明白她为什么忽然提起这个。
“你应该也看到过,先前她在战斗之中虽然是用剑,但是攻击之中却带有元素的力量……这属于她的种族天赋,当然无法模仿,但或许可以作为参考。”
林默顿时眼前一亮:“你的意思是……”
“魔法的力量和战士的技能,未必不能相互配合。”
关于这一设想,其实曾经有不少大法师都研究过,只是极少有人能真的身兼数职,所以相关的进展十分困难,最终往往不了了之。
在有限的资料中,芙洛拉看到过一种有趣的设想——
“用制作魔杖的材料打造出一把剑,那么这把剑就能够同时起到剑与魔杖的作用,既能用来挥砍,也能增幅魔力,用这样的剑进行战斗,可以让战斗的风格变得极其多变,让人难以揣测。”
“不过这毕竟只是一种设想,常见的魔杖材料要么不怎么坚固,要么就是缺少近战武器所需的弹性,而且打造的过程也没有任何可参考的资料,想要实现恐怕没有那么容易……”
“眼下的话,你可以尝试购买一根小一点的魔杖放在身上备用,或者可以购买一对秘银手套,把这枚魔石镶嵌在上面。”
法师的武器也并非只有法杖,也有些人喜欢把亲魔性材料制成手套甚至臂铠的形式,只是总体上效果还是法杖更好一些。
但对林默来说,一双法术手套显然更加适合。
暂时无法实现的魔杖剑暂且不谈,芙洛拉所说的秘银手套,让林默很感兴趣。
这样既不会影响他用剑,也能增幅魔法。
不过秘银这种材料的价格,他不是很了解,听起来感觉有点贵的样子……
“秘银手套大概需要多少钱?”
“王都那边差不多1000金币的样子,不过银溪城附近就有一座小型的秘银矿,价格应该会便宜一些,大概800金币吧。”
“……”
林默嘴角抽了抽,行吧,当他没说。
他现在手头只有157金,这得啥时候才能买得起啊?
芙洛拉看到他吃瘪的神情,总算是出了口气,一时间心情舒畅:“法师就是这样的,花费比其他职业要高,就算不买秘银手套,只是比较普通的合格法杖,价格也至少要三四百金币。”
“对了,你的火球术练得怎么样了?”
因为马车在后面,所以芙洛拉并未看到早上林默战斗的场景,虽然能感觉到前方有火元素在波动,也只是觉得他在练习。
“还行吧。”
林默一边说着,手中一边凝聚出一个火球,砸向一旁的空地。
比起1级的火球术,2级的又要大上一圈,威力也有所提升。
芙洛拉嘴角的笑容又消失了,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
她就多余问这个!
昨天晚上的时候还只是能凝聚出火球,怎么半天的时间不但学会操控火球术丢出去,还变大了这么多?
休息的时间还剩一会,林默又从背包里拿出了先前落叶村村长给的那张法术卷轴。
之前因为刚接触法术,所以想着先钻研一个,现在倒是可以考虑学一下这个了,毕竟新学会一个魔法,还能获得1点魔力。
不过有一个问题……这是一个冰元素的魔法。
“法师可以学习多种元素的魔法吗?”
不怪林默会有这个疑问,他从未见过芙洛拉使用火属性以外的魔法。
“可以当然是可以的,不过一般来讲不建议……”
一边说着,芙洛拉一边伸出手,一枚冰锥在她的掌心凝结。
“魔法的本质我已经和你说过,虽然法师的力量来源于天地,但在自身魔力足够强大以后,并不会因此而受到什么限制,就算在比较特殊的环境下,自然之中没有对应的元素,但在长久的练习中,你的魔力本身就已经具备足够的元素适配性,一样可以进行共鸣,释放魔法。”
“魔力中对应元素的适配性越高,学习这一元素魔法的过程就会越顺利,施法速度和威力也会更快更强,这种适配性在不同的元素之中虽然没有互斥性,但魔力对每一种元素的适配性都需要大量的练习和长久的积累,因此绝大多数法师都会选择主修一种元素的技能。”
芙洛拉从他手中接过那张卷轴:“冰锥术,算是冰元素魔法里最常见的基础技能之一了,练一下倒是也无妨,不会有什么影响,毕竟你也才刚开始学习魔法。不过之后有机会接触到更高阶的技能后,你就要选定好自己适合的元素,走上‘专精’的道路。”
林默点了点头:“我明白了。”
芙洛拉的话,对绝大多数,甚至可以说几乎所有的法师而言都是十分正确的。
全面手听起来好听,但实际上样样都会往往也会导致样样不精,不如专心钻研一个领域,或许能取得更大的突破。
但正如职业也最好只选择一个,但林默却身兼多种职业一样,这东西正确却并非绝对。
说白了,挂逼就不是正常人,也不该用正常人的逻辑来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