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文的第一反应,是有人借此做局陷害他。
可当雷文用真理之眸勘验了现场,却通过种种蛛丝马迹确认,现场虽然惨烈,但艾沃尔八世身上的伤口都并非别人所为——他是死在了自己手中。
或者说,自己的恐惧之中。
又是什么让艾沃尔八世那么恐惧呢?
雷文想到了送到自己房间里的账目。
所以他立即将账册送回了雄鹰城,交给菲奥娜分析处理。
结果于3天前送回到雷文手中,让雷文看到了那笔被精心隐藏、却又被菲奥娜厘清的,去向不明的160万金币。
再加上玛格丽特的口供,让雷文有了一个让他自己都不太相信的推断——自己的血咒爆发并非自然,而是有人推动。
很可能,艾沃尔八世夫妇,都参与其中。
所以他才会来试探翠琦。
没想到,竟然真的让他发掘出了这隐藏着的巨大秘密!
“你说,你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回想起自己遭受的一切,雷文的声音越发冰冷。
翠琦身子被冰得一颤,却从中嗅到了一丝生机:
“是的、大人,我愿意。”
“只要您能饶过我,我愿意做您的狗,绝不会违逆您的任何命令!”
雷文轻笑一声:“好啊,那做吧。”
“什么?”翠琦没有听懂。
“你不是说要做狗吗?”雷文道:“我可不知道,狗还会穿衣服呢。”
翠琦心头微微一松,虽然她说的话并不是字面意思。
可被辱骂,是书写者的定数;被曲解,是表达者的宿命。
至少,这表明雷文还贪恋着她的美貌,她在雷文眼中还有价值。
慢慢褪下衣衫,从高跟靴子到丝袜、从黑色手套到长裙,就像在表演独特舞蹈……
翠琦的动作很慢、很柔,追求务必让雷文看得清楚。
她懂得如何让男人享受、让男人沉醉。
就在翠琦准备贴上去时,却听到了“嘶拉”一声。
“乖,过来。”雷文招了招手。
翠琦爬到雷文脚前,抬起头就要恳求:“大人……”
啪。
巴掌落在了翠琦脸上。
不重,但响声足够清脆,也将翠琦心中的幻想打了个粉碎。
只好忍着屈辱,乖乖低头,
“走吧。”雷文从房间侧门离开,来到了一处小花园。
步道打扫得再干净,也总有些沙子。
她忍着厌恶嫁给艾沃尔八世,为的就是爬上权力的顶端,不必再向任何人卑躬屈膝。
艾沃尔八世死了,她终于达成了夙愿,成为了艾沃尔公国地位最尊崇的那个人。
可如此尊贵的她,贵为一国之母的她,
偏偏她又不能、不敢流露出任何不满。
忽然。
前方拐角处亮起了一道火光,宫廷守卫警惕的声音响起:
“谁在那!?”
“是我。”雷文道。
黑夜之中,光线暗淡,那守卫没有看出雷文容貌上的变化:
“伯爵大人!您怎么会在这?”
雷文随意道:“半夜睡不着,出来,你要不要看看?”
翠琦的思维一片空白。
一旦这副模样被人看到,她一定会名声扫地,被从艾沃尔家族除名,成为无耻和浪荡的代名词。
从最高贵的大公夫人,变成最下贱的娼妇!
翠琦手脚撑在地面、磨出血来,却还是被一点点向前拉去。
翠琦意识到了雷文的意图,今夜第一次流出泪来,发出了清脆的叫嚷:
她叫着、叫着,脑子里一片混沌。
翠琦不知那守卫是何时离开的,回过神来时,她已回到房间,瘫软在床边,一动都不想动。
熟悉而陌生的叫声响起,翠琦猛然抬头,看到雷文手中握着一枚水晶,上面正浮现出对她来说噩梦一样的画面。
她跪在地上,满脸谄媚!
是留影水晶。
“给我!”翠琦的理智被瞬间冲垮,起身向雷文冲去,又被雷文粗暴推开,跌倒在了床上。
强撑着坐起来,翠琦再也掩饰不住眼中恨意:
“雷文!你到底想做什么!?”
“你到底想羞辱我到什么地步才罢休!?”
“对,就是这样。”雷文终于露出了笑容:“这可比你虚情假意地迎合我时可爱多了。”
将留影水晶高高抛起又接住,雷文道:
“我的目的很简单。”
“接下来你只要乖乖听话,这份水晶就只会留在我手里。”
“不然……艾沃尔全体国民,就都能欣赏到他们大公夫人的‘美丽’了。”
说完,便转身离开了房间。
看着摇晃门扇,翠琦死死咬住嘴唇、咬出了血:
“雷文……你这个魔鬼……”
“魔鬼!!!!!”
……
第449章 唐三,武魂蓝银草
雄鹰领,雄鹰镇,圣魂村。
之所以如此命名,是因为村子里一共33户人家,有9户男丁都曾参加雄鹰军,其中5名战死沙场。
圣魂,便是“圣勇英魂”之意。
天色昏黄。
一只木牌竖在村口。
木牌上绘制着两条交叉刀剑,红色油漆泼洒、流淌,仿佛在木牌上砍出了血。
黑发黑眸的少年背着一捆柴禾,站在牌子前头,低声艰涩地读着上面内容:
“本次大赛名为‘狂徒之血’,由佣兵公会出资举办……”
“赛程3个月,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
“冠军奖金……50金币!?”
50金币是一笔巨款,这要是到手,足可以把小半个村子都买下来。
摇摇头,将不切实际的幻想甩出脑海,少年继续向下看去。
初赛将在7月13日,也就是1天后,在雄鹰镇中,一家名为“染血弯刀”的小型角斗场举办。
报名费1个银币,初赛获胜,便能拿到5个银币的赏金!
少年狠狠地心动了。
只是心动之余,又有点怀疑。
毕竟5个银币不是小数目,人家真就能那么大方、随随便便就给出来?
而且圣魂村可不是什么富庶的地方,将这招募角斗士的牌子放在这里,多少要让人怀疑它的动机。
“不会是骗人的吧……?”
自竞技场在雄鹰镇建立,就有许多佣兵为了财富和名声聚集到这里;而在8年前,雷文与南茜大婚,举办了竞技大赛后,更是将其固定成了一种文化。
竞技场本身会定期举办比赛,各种大大小小的民间赛事也都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一些赛事越办越好,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品牌,比如“激斗猎场”、“骑士之证”、“鲜血与玫瑰”等等等等。
但也有那种声势造得极大,结果卷完报名费主办方直接跑路的比赛。
“哟,唐三。”一个腰间挎着猎刀的男人一瘸一拐走了上来:“怎么,感兴趣、想报名?”
“伍德叔叔!”唐三礼貌地打着招呼。
伍德是雄鹰军的老兵,曾跟随雷文征伐血腥高地,虽然活了下来,但也残了条腿,无法再继续服役。
如今每天的活计,就是撑着拐杖、巡查圣魂村的治安,工作清闲,偶尔还会教授村子里孩子们习练武技。
每个月的收入也颇为不菲,不仅够养活老婆孩子,还有余钱偶尔去酒馆喝喝酒。
“在咱们村的孩子中,就属你身手最灵活,学东西也学得最快。”伍德道:“不过不经实战,始终是检验不出成果的。”
“你不是想成为鹰眼守卫吗?这场‘狂徒之血’,可是好机会。”
唐三点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可这比赛……靠谱吗?”
“哈哈哈。”伍德笑着:“当然靠谱,这比赛是佣兵公会主办,牌子还是我亲手放在这的呢。”
“怎么样,要不要去?”
唐三抿了抿嘴唇:“我再考虑一下。”
说完,便转身快步跑开了。
看着唐三远去的背影,伍德一声叹息。
唐三这孩子,可说是他看着长起来的。
长得俊俏,为人处事颇为成熟,而且从小就聪明、好动,在武道上颇有天赋不说,身为铁匠后代的他还心灵手巧,总能打制出一些让人眼前一亮的小东西。
伍德十字弩上的钢弦,就是唐三修好的。
只可惜,这孩子的命不好,很小时候母亲就去世了,他那个父亲又是个拖后腿的,每天都醉醺醺的,正事半点不做,家里的一切都要唐三打理。
偏偏还倔得很,别人想帮他,好像还侮辱了他似的。
有这么个爹,唐三想参加这场大赛,还真是难了。
这么好的孩子,他那个当爹的,怎么就能这么狠心呢?
“我回来了!”
唐三将柴禾放在厨房角落,刚洗了手准备做饭,就听里屋一声大喊:“老子的孩子,老子说了算!”
然后就是一道苍老的声音:“杰克,这事儿不能你说了算。”
“上次你不让唐三去认字也就算了,可这一次,是光明教会的牧师来挑选神术师种子的,多好的一步登天的机会啊!”
“你难道还能一辈子把唐三拴在你的裤腰带上?”
“有话说话,你别动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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