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虽然希比勒公主只有十三岁,但在她的眼睛里我可看不到这些,”艾蒂安伯爵环顾四周,那些年轻的扈从和骑士脸上都带着好奇的神色,而年长一些的却露出了与伯爵心有灵犀般的微笑,“你们难道没有感到危险吗?”
“如公主希比勒这样的美人,总有手段叫这些年轻的小伙子丢盔弃甲,”一个年龄比艾蒂安伯爵还要大些的骑士诙谐地打趣道:“别说是危险,就算是撒旦丢个箩筐在他们脚下,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跳进去的。”
“那么我倒是可以在这里教导你们一桩事情,”艾蒂安伯爵举起一根手指,“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面对着任何一个人,你不妨设身处地地,站在她或是他的立场上想一想,你若是她/他,会愿意毫无缘由地拿出好处来给一个陌生人么?”
“奥德修斯的水手们来到一座荒岛上,就有一个美貌的女子迎接他们,为他们准备丰盛的酒宴,他们吃了,喝了,就变作了女巫喀耳刻的猪;
又有刚烈的美狄亚,她为了帮助盗取金羊毛的情人逃脱,甚至不惜将自己的亲弟弟分尸抛在路上,但在伊阿宋移情别恋时,她却愿意织一条华美的袍子,打造一顶精致的王冠送给他的新欢,结果可怜的公主因此毒发身亡;
还有我们熟知的大利拉,参孙明知道她是敌人的女儿,却依然将她抱在怀里,泄露了自己的秘密,最后被非利力士人剜掉双眼,带到迦萨,用铜链锁住,像牲畜一样推磨……”
“各位,”他嗤笑道:“希比勒公主只有十三岁,而我已经三十七岁了,比她的父亲还要老迈,无论别人如何逢迎,我也知道我正在走向墓穴,她身边难道就没有年龄相当,身份合适,容貌俊秀的同伴吗?
她向我屈就,乃是做了一桩赔本到了极点的买卖,我简直难以想象,若是我签了契约,将来要偿还多少才能让她满意。”
他一口气将话说完,场中的气氛都有些凝滞,方才插话的骑士怜悯这些被美色迷惑了的年轻人,就提议说,可以在天光犹存的时候,走进松林里去,那里可能正有一窝松鸡,甚至可能有几只兔子,一只鹿,他们现在虽然还有点食物,但这点食物到了明天也就消耗殆尽了。
骑士的建议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
第25章 倒霉的艾蒂安伯爵(下)
“下雪了。”
若弗鲁瓦.富歇说道,这位双鬓雪白的圣殿骑士富有经验地伸手碰了碰树枝,地面和石头,“不过就算是这样,我们还是得上路,不然的话,我们就没法在晚上到达阿扎兹,这样的天气,在外面过夜是要命的,哪怕天主保佑,我们没有叫黑暗和寒冷弄死,潮湿也会让我们的腿变成木棍。”
他撑着膝盖站起来,往地上呸了一口,往胸前画了一个十字,“叫魔鬼和异教徒都去见鬼吧,我们走!”
随着他的话,和他一起接受了大团长的命令的几个人也跟着一起走出了“蜂巢房”。
这种简陋的圆锥形土坯房子,算上底座的直径也只有三王尺(法国计量单位——一王尺约等于两米),高度约两王尺,墙壁和地面的主要材料是泥土、木屑和枯枝败叶,除了骑士们必须躬身进入的小门之外,就只有开设在最高处的一个小天窗——说是天窗,事实上也就是一个小洞。
塞萨尔最后走出房子,他努力不去看房子后方那些如同木柴般堆积在一起的尸体……这些尸体属于这座蜂巢房的主人,从性别和年龄上来看,应当是父亲和两个儿子,还有他们的妻子——或许是因为这个家里有三个男人的关系,他们才能建起这么一座土坯房子来——这是他们的珍贵资产,也是灾祸的根源……
塞萨尔一行最先遇到的是小儿子和他的母亲,他们正站在一棵被雷电击倒的松树前,用石片刮上面的树皮来吃,这里的树皮不是最外面那层又粗糙又坚硬的那层,而是白色的韧皮层,用锋利的石头或是小刀薄薄地刮一层下来,新鲜韧皮吃起来清爽脆嫩,还带着一点甜味。
至于塞萨尔是怎么知道的,当然是鲍德温了,自从他有了这么一个称心如意的小伙伴,愿意走出房间后,他就恨不得将所有的快乐与之分享。
而在看到那对母子的时候,塞萨尔露出了笑容——与鲍德温分享韧皮时的愉快还萦绕在他的心头,但旋即他就听见若弗鲁瓦发出了一声响亮的吼叫:“不信基督的异教徒!”而与此同时,队伍里的两个军士,若弗鲁瓦的一个侍从,也跟着高喊到:“圣母玛利亚之子的敌人!”
他们策马向着那两个可怜的人冲了过去,但没有立即将斧头和棍棒落在他们身上,是仁慈吗?不,他们有意放他们走,后来若弗鲁瓦说,这对母子穿着整齐——虽然那些东西很难被理解为衣服,但他们至少没有赤身裸体,脚上还穿着树皮鞋,这就表明,他们肯定有一个窝。
而他们从的黎波里下船,一路奔驰,早就筋疲力尽,又要在这样的荒野里过夜,没有一个栖身之地是不行的。
这对母子之前可能并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又或是如同被追逐的野兽般失去了思考的能力,果然如同圣殿骑士们期望的那样奔向了他们的“窝”,房子立即奔出了一个男人,那是女人的丈夫,孩子的父亲,他一见到这样的场景,就知道不好了,立即跪下了来,双臂展开,在胸前握紧,做出祈祷的姿势。
若弗鲁瓦一斧头把他砍倒,房子里又奔出一个年轻人和他的妻子,年轻人手中紧握着一柄石刀,发出悲痛的喊叫,但他只有一个人,又如何能够对这些拥有着丰富作战经验的骑士们造成威胁呢?
整件事情发生在几个呼吸之间,等到塞萨尔追上他们,这座房子的原主人都已经倒在了血泊里,他震惊到无法自持,直到若弗鲁瓦的侍从不客气地把他吵醒,叫他和自己一起收拾尸体,这么冷的天,血很快就凝结了,尸体也在眨眼间变得僵硬,他们把它们搬到房子后面,等他们离开,林子里饥饿的野兽就会循着血味跑来,把它们吃得一干二净。
等塞萨尔进了房子,他们已经点燃火灶——就是一个在地上挖的坑洞,军士们找到了一个瓦罐,可能是这个家庭除了房子外最值钱的东西了,架在火上,捧了雪烧化,将随身携带的谷物、豆子和腌肉放在里面煮开。
麦粥很快就煮好了,因为圣殿骑士们等同于穿盔戴甲的修士,所以他们在用餐的时候不能说话,所以必须有个人负责念诵圣经,这件事情很快落在了他们之中识字最多声音也最好听,资历也最浅显的塞萨尔身上。
等他们吃完了,才轮到塞萨尔,他努力想要忘记刚才的事情,但无奈吃下的每一口麦粥都带着浓郁的血腥气。
军士们交换着意味深长的眼神,“还是个孩子呢”,若弗鲁瓦看着他吃完,才问道:“你是在怜悯那些异教徒吗?”
塞萨尔沉默了一会:“不……大人,我只是在想,您是怎么将他们辨认出来的。”
无论信仰着哪个神,这里的平民打扮都差不多,一条长袍,赤脚,或是穿着树皮鞋和木鞋,腰带要么是快要朽掉的绳子,要么是绞起来的碎皮,到了冬天,他们就用所有能裹在身上的东西将自己尽量包得严严实实。
若弗鲁瓦笑了,他抚摸着自己的下巴,圣殿骑士都要定期剃胡子,会有被称为“袍服官”的兄弟来监督他们,但他的胡子长得格外的快,离开亚拉萨路没几天,就已经戳出来硬刺刺的一大片:“我倒想要告诉你,那是我感望的圣人以拉都用他的袍袖擦亮了我的眼睛,叫我一眼就能看出隐藏在蜜蜂中的蝎子,灌木丛中的毒蛇,但……”
他看了一眼塞萨尔。
人们会有一种错觉,觉得亚拉萨路所有的军事力量都应当属于国王和他的附庸,事实上并非如此,每个十字军骑士的根源都在于“为基督而战”,而非为了国王或是领主,他们在“教廷的保护与监督之下,始终如一,直至永远。”
而圣殿骑士团因为曾经在一场教宗选举中坚决地站在英诺森二世这边,因此得到了比其他骑士团更多的荣誉和特权,像是可以自己选举大团长,可以建造私人礼拜堂,不但不用缴纳什一税还能收取什一税,可以授予他人圣职,任何骚扰他们的人都将被处以绝罚……等等。
作为国王,当然很难忍受自己的领地里有这么一股,甚至好几股不受约束的势力,阿马里克一世交好善堂骑士团,与圣殿骑士团的关系却不怎么好——就在几年前,阿马里克一世与圣殿骑士团因为一片位于外约旦的土地发生了争执,外约旦是埃及边缘的一处重要领地,阿马里克一世正在和努尔丁争夺它,当然会希望将这处土地归于亚拉萨路,却遭到了圣殿骑士团的拒绝。
阿马里克一世只得退而求其次,要求圣殿骑士们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地守住其中一个阵地,但他没想到,几天后,这个阵地就被撒拉逊人夺走了,阿马里克一世气得发疯,不顾劝阻,坚决处死了十二位应当对这场失败负责的圣殿骑士……
有这么一件事情,虽然圣殿骑士团依然愿意支持阿马里克一世,但他们之间的关系真称不上融洽——所以当希拉克略带来了这个孩子——谁都知道他曾经是个奴隶,只不过博得了国王之子的欢心才成了王子的侍从……若弗鲁瓦并不怎么情愿,只是勉强接受了这个新成员。
但如很多人那样,若弗鲁瓦只和这孩子待了没多久,就喜欢上他了,以至于当塞萨尔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他没像对待骑士团中的那些侍从那样给他一耳光,或是抽出鞭子来打他,他先是给出了一个在人们认知之中的答案,而后迎着那双绿眼睛,温和地说道。
“真正的实情是,我们的报信人死了,这里是我们遇到的第一个人家,我们不知道往后还有没有,有的话我们要走多久,雪会不会更大,我们会不会遇到狼群,熊或是塞尔柱人。
我们需要养精蓄锐,睡得好好的,吃得好好的——而这几个人……我可以告诉你他们没有在房子里摆上十字架,在看见我们的时候也没有念诵耶稣基督之名——但这都是无关紧要的小事,他们最大的罪过就是出现在了这里。
别说我们可以和他们谈判,可以请求暂居一夜,这里太小,只能容下我们或是他们——他们若是真的基督徒,那么肯定会为了我们这些上帝伸出的援手,而舍弃房屋走到外面,那么等着他们的不是被冻死就是被野兽咬死,倒不如葬送在神圣的打击下,反而能更快地上天堂呢……当然,若他们不是……”他没有继续说下去,也没有说下去的必要。
塞萨尔能说什么呢,除非他现在就站起来,走到外面被冻死,不然就必须接受这份血淋淋的恩惠,但这是——不对的,他在心中说道。
第二天一早,也就是若弗鲁瓦伸手碰触那些树枝,泥土和石块,来感知温度和湿度的时候,铅灰色的云层中又落下了稀稀疏疏的雪花,若弗鲁瓦曾经多次往返于圣地与欧洲大陆之间(这也是为何他会被派到这里的原因),非常熟悉这种叫人烦躁的天气。
云层低垂,狂风呼啸,大雪翻卷固然令人畏惧,但像是这种,一场小雪,一个晴天,一个阴天,又一场小雪的天气才更要人命,雪下了,融化的时候就会格外的冷,若是接下来的一天依旧冰寒刺骨,那么这些溶掉的雪水很快就会冻结起来,变成并不坚硬但非常滑的冰——他们的报信人就是因为太过焦急而踢了马,马儿吃痛下扬蹄飞奔,结果踩上了碎冰而跌倒,才让他一下就折断了脖子。
没有在这个时代待过的人,永远不会知道一个报信人有多么重要。
在如今这个世界上,人类还远远不是自然的对手,在乡村与城市,城市与城市之间,占据主体位置的依然是荒野、沙漠、峭壁、河流、沼泽、野兽和飞鸟,一个人,或是一个队伍连续走上好几天,好几个月,都不见人烟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这就是为什么,无论是去集市,还是去干活儿,又或是朝圣,人们必须成群结队,还必须有一个报信人的缘故。
报信人,正确地来说,应该说是向导,他们是真正的手艺人,不但要记性好,还要胆子大,勇敢,又足够忠诚(这样才不会把敌人带到村庄或是城堡里来),他们要知道该往哪里走,怎么走,走路的快慢和节奏,需要什么工具,穿什么衣服,在哪里眺望,在哪里休息和饮水。
诸如此类的技艺和诀窍,父亲只会传给自己的长子,长子再传给自己的长子,就连次子都无法稍加染指——就一代代这样传下去……若是不幸断裂了,那可真是一桩足以引来管事甚至领主关注的大事。
当他们从的黎波里离开的时候,身边就有了这么一个传信人,负责把他们带到阿扎兹去,结果就是这么倒霉,传信人折断了脖子,把他们扔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如果不是若弗鲁瓦经常走这条路线,他们连哪里是阿扎兹都不知道……更别说是其他的村庄和聚居点了。
——————
“你在看什么?在看雪吗?”
鲍德温转过身去,希拉克略正站在自己身后,面容清癯的修士注视着王子,低声问道:“是在想塞萨尔吗?”
“是的……”鲍德温说:“我甚至有些后悔,老师,雪一直没有停过,而他们又走得那么远。”如果他一开始就提出自己的请求,塞萨尔可能只需要搜索雅法或是凯撒利亚,顶多只会到阿卡,但等到第三天,骑士团的人手已经遍及整个亚拉萨路,往的黎波里与安条克的方向去了,他们只能将塞萨尔放在往大数的方向,队伍也只剩下了圣殿骑士团的骑士们——若是可以,鲍德温当然希望塞萨尔能够跟在圣墓骑士团的行列里。
“你要相信他,”希拉克略说道:“他正在为你做事。”
同时,他心中不由得发出一阵喟叹,也不怪阿马里克一世会对这么幼小的一个孩子生出忌惮之心,他们原先猜测他会是个伯爵之子,现在看起来,就算是宫廷中的王子,也未必能有如塞萨尔这样的眼光,胆识与魄力。
简单地来说,那时的威特,还是个骑士的儿子呢,一被送到王子身边,就迫不及待地自暴自弃起来了,那双老鼠般的小眼睛,竟然只能看到几块银币,几顿烤肉,几桶啤酒和几个漂亮女人,根本没想过,若是能够得到了王子以及国王的青眼,他将来的前程将会何等远大!
塞萨尔呢?让希拉克略来说,没人能比他原先的境况更糟了,可就是这么一个连姓氏都没有的孩子,竟然能做到走到一个地方,就能叫一个地方的人喜欢他——换做一个人,准要立刻沾沾自喜,飘飘然起来了,但他呢,依然举止稳妥,头脑清醒。
他甚至很清楚自己最大的弱点在哪里,并且立即动手弥补。
他从髑髅地回来,就连希拉克略都在想,这可足够了,或许王子鲍德温也这样觉得,他高高兴兴地挽着塞萨尔的手臂,把他看做自己的另一个兄弟,把他带到所有人面前——确实,凭借着这份苦修和善行,他已经有了做王子侍从的资格,但若是阿马里克一世不幸身亡,王子鲍德温如前者承诺的那样,成了亚拉萨路的国王呢?
亚拉萨路国王,圣墓的守护者,十字军的首领,与一个朝不保夕的王子,根本就是两个概念,它们之间的区别,足以让人们忘记对麻风病的恐惧。
到时候,伯爵,大公,亲王们纷至沓来,哪里还能有一个侍从的位置!
所以塞萨尔必须去,他没有任何依仗,唯一的资本就只有他与鲍德温之间的感情。
第26章 狼和豺(上)
“靠拢!靠拢!不要散开!”伯爵高声叫道,比起提醒和命令,这几声呐喊更像是恐惧之下的发泄,有点多余。
毕竟能够跟随他的人都有着不错的武技,包括修士——他们也能策马疾驰并同时挥舞锤子。
没有战争的时候,骑士们用来消磨时间和打磨技艺的机会,除了比武大会,就是狩猎了,虽然这两者也没什么很大的不同,狩猎时的猎物是野兽,比武大会时的猎物是与自己一样的骑士——不过比武大会毕竟不多,狩猎却是骑士们常做的工作之一,之前为了招待艾蒂安伯爵,圣十字堡的城堡总管就曾经催促骑士们多多地出去狩猎。
正因为如此,当众人听见了那拉长的,凄厉的,叫人血气翻涌的嚎叫时,第一反应就是快步回到伙伴身边。
艾蒂安伯爵以及他的骑士们并未犯错,他们没有进入密林,虽然黑暗是那样的静谧与温暖,但他们深知那不过是魔鬼的陷阱。
他们只在松林边缘的灌木丛中休息,就算后来有骑士提议去找找有没有松鸡和兔子,几个人也显示出了异乎寻常的谨慎,每走一步,这些老练的猎手们都会回望闪动的火光,小心地以此判定自己有没有走得太远。
他们有了一些收获——掏了一个松鼠的窝,里面有很多饱满的松塔,榛子、毛栗和看不出是什么的干瘪果实;骑士的脚步惊动了一只兔子,它狂奔出来,一头撞上了他的小腿,在把骑士撞得一歪的同时也成功地让自己昏厥了过去。
还有一个侍从在闪烁着微光的蜘蛛网上捡到了几根褐渔鸮的羽毛,他抬起头来,仔细地观察上方的动静。他很快就听到了这种鸟儿特有的啾鸣声——褐渔鸮要么在六月繁殖,要么在十二月繁殖,如果他们遇到了在十二月繁殖的鸟儿……他很快找到了鸟巢,鸟巢距离地面不远,他爬了上去,一把抓住正在孵卵的鸟儿,拧断它的脖子,塞进外套,端着一窝鸟蛋下了树。
褐渔鸮的伴侣,不知道是雌鸟还是雄鸟,惊恐地在人类上方大叫与回旋,它可能不知道,自己竟然就这么为自己的家人报了仇——在钴蓝色的天穹与剪影般的黑松林之间,一只狂舞的鸟儿引起的何止是人类的注意?
在距离艾蒂安伯爵一行人约有两三法里的地方,正栖息着一群灰狼,鸟儿的异动引起了头狼的注意,它抬起头来,凝视着异动发生的地方,长吻张开,双眼眯起——狼的嗅觉被局限在半个法里之内,按理说,它应该嗅不到什么气味,但作为一个具有丰富经验的首领,一股野生动物特有的直觉在逼迫它行动。
它站了起来,低沉地嚎叫着,催促狼群里的第二公民,也就是那些年轻力壮的成年狼站起身来——它们是狼群中的“探路者”,负责在狩猎前寻找猎物的踪迹,它们站了起来,一开始还有些不知所措,因为空气中并没有鹿或是野猪的气味,但在头狼不停的催促下,它们还是奔了出去。
在光线变得更为暗淡,风声越发强烈的时候,一匹探路的成年狼先回来了,它一无所获,接着是第二头,第三头,它们绕着头狼转来转去,表达着自己的不满,头狼却只是坚定而耐心地等着,最后一匹成年狼回来了,它带来了好消息。
头狼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嗥叫,狼群醒来了,成年狼在前,衰老的狼在后,之后是亚成年与小狼,头狼紧随在后,它一边走,一边不时地抬起头来,嗅闻空中的气味,小小的雪片落在了它的黑鼻子上,还没定住就被滚热的鼻息融化了。
这种时雪时阴时晴的天气给人类带来了很大麻烦,但对于狼来说,反而是一种难得的增益——它们的足趾间有蹼,生满毛发,爪尖略钝,这让它们无论是遇见了几乎毫无摩擦力的冰面,还是滑腻的泥沼,又或是厚厚的青苔,都能抓得稳稳的,不跌倒。
狼脚底部的肉垫布满了特殊的血管,可以独立于身体其余部分来调解温度,让它们不会轻易冻伤;它们还有与生俱来的“斗篷”,厚密的毛皮几乎可以将尖锐的寒风与雪,雨水全部隔绝在外。
除了最初的几声用来催促与召集的嚎叫外,头狼就没再发出一点声音,二三十只狼安静而又有序地行走在密林与河流边,除了惊动了一些兔子或是鸟儿外,不曾引来一星半点的麻烦——熊还沉睡在它的巢穴里,野猪醒了但只是等着狼群经过,注视着它们的或许还有鹿,豹子,但谁也不想去招惹这么一个棘手的敌人。
它们走了大约有两法里的时候,已经可以嗅到鲜血和粪便的气味,成年狼明显地躁动了起来,冬天到了,下雪了,意味着狼群的食物也不再那么充足,它们正期待着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用猎物的血肉填充空荡的肠胃,好让自己熬到春天。
头狼站住了,狼群中发出了暴躁或是不安的呜呜声——与它们间隔着一条接近干涸的溪流,一个豺群突然从林子深处钻了出来,狼是豺的天敌,它们相互厮杀和吞噬,尤其是两者的幼崽,头狼的视线撞向了头豺,灰色毛皮的首领面对着红棕色毛皮的首领。
它们本该展开战斗,狼群固然庞大,但豺这里也是一个难得的大族群,总数超过了四十。
片刻后,头豺低下头去,头狼犹豫了一会,转过身去带着狼群继续前进,这些豺也正在寻找食物——它们就这样隔着一条溪流默契地前行,空气中的气味越来越浓郁,越来越清晰,人的,马的,火的,还有那些刺鼻的香料,酒……
——————
负责警戒的侍从发出了一声锐利的高叫,“是谁?”
艾蒂安伯爵和他的骑士,侍从,还有那个终于恢复了一点神智,或者说是被肉汤的气味诱惑着醒来的向导立即跳了起来,将武器握在手里。
几个呼吸前,他们吃饱喝足,又听向导说,他们现在可能正在安条克的北面,他很熟悉这里,也知道距离这里最近的一个村庄在哪儿,等他们休息过这一晚,他就带着他们到那儿去,随他们心意,去见那里的管事或是教士,好好地休整一番后再出发。
若是他们不愿意,想回亚拉萨路去,也不是什么问题,他认得好几艘船,总有一个船长愿意带上圣地之主的客人。
他这样说,艾蒂安伯爵与其他人才总算是放下心来,伯爵允许向导坐在自己身边,还让他如同骑士般的吃喝,另外又给了他一瓶葡萄酒——在这个时候,这瓶酒和金子也差不多了,向导恭敬但也是舒舒服服地享用了一番,面上那股得意洋洋的劲儿叫人看了就生厌。
他们可不知道向导心中在想什么,虽然艾蒂安伯爵也许诺,只要他能把他们带到基督徒的城市,就给他十个银币——天主保佑,若是放在平时,他准要为了这十个银币跪下来亲伯爵的靴子,但他现在腰囊里就有鼓鼓囊囊的一百个金币,只要他将这些人带到姆莱的地盘上去……
当然,如果只是将野兽驱赶到罗网里,可不值之后的四百个金币,他还要设法联系上骑士团的叛徒,可耻的胆小鬼,下作的盗贼——亚美尼亚的王子姆莱,确保这些人落在他的手里,受尽折磨,饱经苦难才行。
但他醒来后已经粗略地看过了周围的状况,惊喜地发现这里居然是他颇为熟悉的一处松林,他甚至看到了自己做下的,只有自己看得懂旁人无法发现的暗记——这里不是别处,正是姆莱的领地,也就是说,他的工作已经完成了五分之一,只等他叫来一个突厥人。
所以当警戒的侍从高叫起来的时候,比起紧张的众人,向导却是一阵狂喜,狂喜后又有些忐忑,他担心那些突厥人若是不愿意让他见到姆莱王子,他该如何说话,直接叫破这些基督徒的身份吗?那就等于将最大的筹码交出去了。
什么也不说吗?他又担心那些蛮横无知的野兽会一刀斩断他的脖子,让他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他的金币也全得归了这些强盗。
但只在一霎那后,他又不知道是该期望着看到双足站立的野兽,还是四爪落地的猎手了……
来的是狼群。
在黑夜中,这些反射着火光的眼睛就如同一只只镶嵌在黑漆板面上的白砗磲和白萤石。
它们并未给人类太多的反应时间,一声犹如号角长鸣般的嗥叫后,一只巨大的灰狼跳入了光圈,它就像是一只强壮的牛犊,身长连尾约等于一柄矛枪,肩高超过骑士的大腿。
面对它的侍从发出了一声恐惧的喊叫。他着实不该这样快,这样轻易地暴露出自己的胆怯,虽然这不是他的错——但那只原本将视线落在马匹上的巨狼立即转过头来,它咧开长吻,犹如露出一个狰狞的微笑——艾蒂安只来得及发出一声呐喊,侍从就已经被巨狼扑倒。
这个侍从正是艾蒂安伯爵兄长的私生子,艾蒂安伯爵来不及考虑太多,就冲了上去,他紧握匕首,刺入灰狼的肩胛,在灰狼拧过身体想要咬中他的时候,他已经敏捷地跳过它的脊背,用手肘和膝盖紧紧地顶住它的肋骨。
一旁的骑士也跑了过来,用一柄短斧一下子击中了灰狼的头颅,这一下就让那颗巨大的头颅向着一侧倒了过去,灰狼发出哭泣般的哀鸣,伯爵可以清晰地感觉到身下的躯体正在迅速地瘫软。
他站起身,将侄子拉起来,而就在那么短短的一点时间里,人类与狼群的战斗已经彻底地爆发了。
狼原本就不是喜欢单打独斗的生物,它们是魔鬼的军队,善于欺骗和偷袭,它们甚至懂得引诱敌人,追击、拦截和分割更是它们的拿手好戏——它们分出了好几队,一队去撕咬马匹,三队去对付最危险的敌人,也就是骑士和他们的侍从……
还有一队,它们才是真正的捕猎者。
它们的目标正是这个队伍中的老弱病残,弱者当然就是那些还年少的侍从和仆人,残么……当然就是脑袋还在不时嗡嗡作响的向导了。
狼群的这支分队并不急着杀死这些人——要杀死一个人并不容易。
它们轮番出击,绕开挥舞的棍棒和刀剑,抓他们的脚,撕扯他们的衣服,不断地龇牙咧嘴来威吓他们,一旦他们因为恐惧而失去理智和平衡,骤然跌倒,就会从黑暗中冲出预备已久的成员,咬住他们的手,脚或是肩膀往松林深处拖,在这种混乱的情况下,只要拖出去十来尺,还在与狼群战斗的人就没法再顾得上他们。
向导是第二个跌倒的,虽然他没一个做香槟伯爵的父亲,但考虑到之后还要他带路,一个骑士连忙奔了过去,挥舞着一根正在燃烧的松枝灼退了正咬着他肩膀的狼,他抓着向导的兜帽,想要把他拉回到有火光的地方……
更多的利爪伸了出来,勾住了向导的衣服和皮肉,他疼得大声喊叫起来,而骑士却不由得一阵毛骨悚然,忍不住大叫了一声:“魔鬼!”,可不是么,他原先就觉得奇怪,他生在这个世上也有三十多年了,可从来没有看到过五十只以上的大狼群。
抓住向导的原先也只是两只明显要比其他狼更小一些的亚成年狼,但等他把它们赶走,重新扑上来的居然是……豺,豺和狼的关系就像是异教徒与他们,它们见了就要厮杀,不死到最后一头决不罢休,而他现在看到了什么?
狼与豺结成了同盟,正在一起狩猎他们呢!
一个人若是见了一只狼,除非他已经老得不能动了,或是小得不懂事儿,不然的话,一只狼是绝对干不过一个人的,狼只有一张可以用来撕咬的嘴巴,人却有两只手,他能将狼摔死,压死,扼死……
但这里是一个狼群,若只有狼群,他们或许还有获胜的可能,到那时,狼反而会成为他们的食物和衣服,但现在除了十几只狼之外,他们还要对付数量绝对不低于前者的豺——豺比狼小,平时也只能捕猎兔子,鸡,一些鸟类甚至昆虫,但数量有时候是能抵过力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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