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之国 第293章

  “艾博格!我叫艾博格!”艾博格语气急促,三个发音的名字,几乎被他浓缩为了一个最基础的音节,但洛伦兹听懂了,她猛的点了点头:“好,艾博格!如果我现在松手,你能坚持住吗?

  能坚持多久?”

  “两个呼吸!不能再多了!”

  “你确定!”

  “我确定!”

  下一刻洛伦兹便毫无预兆的松了手,沉重的压力几乎全都倾泻在了艾博格身上,他的眼前一片血红,如果换做别人,哪怕是他身边的同伴,他也不敢完全相信他们。如果对方舍弃自己逃走,即便其他人可以救下他,对他而言也是一桩耻辱。

  他终究不是普通人,他是得到过先知启示的,但他确定自己现在确实无法独自对抗这头猛兽,不过他见过洛伦兹走在塞萨尔身边。

  艾博格并不知道这个“拉尼”就是塞萨尔的长女,但他相信他的主人和abba——而他的这个念头还未掠过,便见到眼前的绿眼睛男孩已经高高跳起,“他”一脚便踩在了军叉的木杆上,原本就已经不堪重负的杆子急促地往下一沉,而后反弹,“他”就借着这股反弹的力如同鸟儿般的飞了起来。

  艾博格睁大了眼睛,紧紧的追随着那个身影,下一刻对方手中挥出的明亮光芒简直胜过了日月,但这个耀眼的光芒带来的并不是温暖,也不是生机,它带来的是死亡。

  洛伦兹双手握剑,将它自巨熊的眼眶刺入。

  母熊发出了一声响彻森林的咆哮,锋利的牙齿在距离洛伦兹不过几寸的地方紧紧地碰撞了一起,它甚至做出了个拥抱的“手势”,只是在两只爪子合拢之前,洛伦兹便松开剑柄,险之又险地从残余的缝隙间“流”了下去。

  不得不说,洛伦兹做出的决定是非常准确而又及时的——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当巨熊停滞了片刻,轰然倒下时,人们发现它之所以慢了一步,正是因为想要拔掉那根军叉——它也已经意识到了,继续任由自己被狂怒的情绪控制着,拖着脖子上的这个桎梏与人类争斗是一桩蠢事。

  军叉事实上已经松动,只是被艾博格发狠地顶着。

  两个年轻人的合作以及成果引来了一波接着一波的赞美和夸耀——事实上那些骑士和战士们已经做好了准备——万一这两个孩子无法控制住母熊,就要出手援救。

  没想到他们竟然真的战胜了这头巨兽,哪怕他们身上有着塞萨尔的庇护,但母熊身上也一样有啊……

  瓦尔特走过去,一手一个将两个已经快要力竭的孩子抱开,把他们摆在一边,而后围绕着那头倒毙的母熊走了一圈,口中啧啧称奇。

  对于他们这些圣殿骑士来说,这样的大猎物也是很难得的。最好的,莫过于它的皮毛没有被猎犬撕咬过,除了眼睛和咽喉处的伤口之外,也没有长矛或者是标枪留下的贯穿伤。

  这张熊皮若是被完整的剥下,完全可以摆在任何一位君王的厅堂里。

  人们纷纷让开,艾博格才看到他的主人和“父亲”正含笑策马走来,他激动不已,上前两步,却想起了身边的那个绿眼睛扈从,他转头看对方,要说——那孩子比他还小好几岁,而且艾博格也看得出,塞萨尔对他和对艾博格等人是不一样的。

  他想要让对方走在自己前面,洛伦兹却只是懒洋洋的撑着膝盖坐着,看到他投来目光,便疲惫的摆了摆手,艾博格不再犹豫——将这份恩情记在心中——便迅速的向塞萨尔跑去。

  “我将它献给您!我的主人。”

  “我看到了,这是你的第一头猎物,是吗?”

  “是,是的,但它同时也是您的,我是您的,我所得到的一切也都是您的。”

  塞萨尔注视着这个面容上还带着几分稚嫩的战士,他犹如春日的小树般叫人喜欢,他伸出手去搭在艾博格的肩头上——此时艾博格正半跪着,而他随即拍了拍年轻战士的肩膀,叫他站起来,“我会将这张熊皮摆在我的榻前。”

  艾博格听了,更是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但他还记得洛伦兹,“它不仅仅是我的,还有……您的儿……扈从。”

  您的儿子,他差点就这么说了,那些大马士革的年轻人对这个绿眼睛扈从的身份也多有猜疑,但他们并不认为这个少年人会是塞萨尔母家的某个贵族子弟,塞萨尔看他的眼神与其他人完全不同,于是便有人猜测,这可能是塞萨尔的私生子。

  而且据他的风姿与举止来看,他的母亲说不定还是一个基督徒,或者是撒拉逊贵女,而不是一个粗俗的女仆或是更糟的娼妇。

  艾博格也曾经参与过这样的探讨,他们一致认为撒拉逊贵女的可能性最大。

  “他”多么优雅呀,完全不像那些基督徒般的粗鲁。

  “或许是继承了他的父亲呢?”对于这些孩子们来说,他们能够如此之快地接受塞萨尔的原因,也因为塞萨尔给他们的感觉不像是个基督徒,更像是那些颇具盛名的学者,甚至是睿智的苏丹或者是宽仁的哈里发。

  “那母亲至少也占了一半。”

  艾博格坚定的认为,这个扈从的母亲应该就是个撒拉逊贵女,只是因为基督徒与撒拉逊人从不通婚,所以才导致了他现在身份尴尬。

  对于撒拉逊人来说,私通固然是不可饶恕的罪行,但私生子又有不同,他们虽然会遭到歧视,地位也必然会低于婚生子女,也无法继承父亲的姓氏——但他们依然是家庭中的成员之一,只是不完整,在继承权和社会认可上会因为这个原因而受到排斥。

  但这也要看他们的父亲,一个农民的私生子,一个学者的私生子和一个苏丹的私生子完全是不同的,而且塞萨尔也已经表现出了对他的看重和爱护,那孩子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坦然与勃勃生机绝对不是艾博格以往所看到的那些私生子所能有的。

  塞萨尔走近洛伦兹,放低身体和声音:“感觉怎么样?”

  洛伦兹抬起面孔,向他露出了一个璀璨无比的笑容。“好极了。爸爸!”

  这声爸爸叫的很小声,只有塞萨尔和他身边的艾博格听见了,或许也有其他人听见,但他们默契的装作一无所知,塞萨尔伸出手,洛伦兹抓住了他那宽大的手掌站了起来,自然的靠在了他的臂弯中:“好累呀。”

  她长叹了一声。

  艾博格则在犹豫片刻后走入了林间,在它们的母亲倒下后,那两头小熊并未逃走,而是继续留在原地,发出了嘤嘤的叫声,甚至还想要探头探脑的跑出来。现在已经是春夏之交,熊类才经过冬眠,但两个小熊的身体还是肥滚滚的。

  看来之前它们的母亲把它们照顾的很好。

  他将两头小熊放在了塞萨尔的面前,塞萨尔却只是看了他一眼,“这是你的,孩子。”

  艾博格跪下,亲吻了塞萨尔的长袍,在塞萨尔带着洛伦兹走开之前,他叫道:“拉尼?这个你要吗?”

  他一手提着一头沉甸甸的小熊,认真的问道,洛伦兹有些犹豫,所有的动物在小的时候都是相当可爱的,小熊甚至比小狗还要讨人喜欢一些,但她只是踌躇片刻,便用力的摇了摇头。

  在此时的贵族中,豢养猛兽是一种风尚,就像是拜占庭帝国的公主玛利亚嫁入亚拉萨路的时候,陪嫁之中就包括由十来只猛兽组成的队伍。

  如果她要养,不会有人觉得奇怪。

  但她曾听她的父亲说过,如果只是养些猎鹰,猎犬这类动物,也就算了,它们吃得不多,而且确实有用,但养老虎、狮子、熊这类大型猛兽就有些过于奢靡了——它们每天摄入的肉食足以养活几十个饥肠辘辘的民众,这种行为他不会立法阻止,但也不会推崇,至少他自己不会养。

  洛伦兹还以为那个年轻的撒拉逊战士会将这两头小熊养起来,没想到对方也是一个相当务实的人,或者她父亲身边就没有不务实的人。

  一周后,她收到了一份礼物,一双相当暖和的熊皮靴子。

第420章 贼心不死

  在看到那个绿眼睛的孩子高昂着头,挺着胸膛,夹着一个精致的牛皮书包兴高采烈的踏进门来的时候,负责这座寺庙附属小学教学的教师就不由得在心中长叹了一口气。

  虽然十字军时常咒骂撒拉逊人是一群未开化的野兽,事实上,这个名字留给他们才是最为妥当的。

  确实,在几百年前,撒拉逊人还是散居在沙漠与荒野中的各个部落,他们的文明犹如树上的新芽,方才萌发,却要面对汹涌的外来浪潮,但基础薄弱有时候也会是件好事,这就意味着他们在接受入侵的信仰和知识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不可接受的。

  他们吸收它们,就如同这片沙漠吸吮雨水一般,如饥似渴地接受着所有有益的东西,服饰、武器、马匹、诗歌、数学、哲学、医学、星象学……东方的也好,西方的也罢,只要是有用的,几乎全都会被他们截留下来。

  也正是这个原因,因为蛮族入侵罗马帝国而造成的文化溃散竟然奇迹般的在他们这里得到了些许遏制,虽然不是全部的,但已经足以让那时候的哈里发欣喜若狂。

  哈里发以及之后出现的苏丹,对教育的重视是毋庸置疑的。

  在第一先知之后,继承了哈里发之位的阿里,甚至说过那样的话——只要有人愿意教我一个字,我可以做他一生的奴隶。

  而这样的重视又导致了另一种奇特现象的出现。

  在这个时代,无论是在基督徒还是在撒拉逊的人群中,女性是不受看重的,不,准确点来说,她们被视作半个人,人们不认为她们能有男性般的理智、力量和逻辑思维,但与基督徒的女性很少会接受如男子般的系统教育不同,撒拉逊的女性在六岁到九岁的时候,是可以与男孩子们一起接受初级教育的。

  虽然这个初级教育只限于阅读、书写和计算,但也难能可贵了。

  这也是为什么在撒拉逊人以往的历史中,时常会有女性学者和诗人留名的原因。

  但这样的一视同仁只限于九岁之前,九岁,最晚到十岁,女性学生就要退出课堂,回到家庭,继续将自己禁锢在纺车和炉灶旁了。

  很难说,这是一种残酷,还是一种仁慈。

  因此当塞萨尔提出想让他的女儿,也是他现在唯一的孩子去撒拉逊人的学校读书的时候,学者并没有反对,哪怕那只是一个女儿,注定了无法继承这位君主的事业,但她必然有着属于自己的影响力——何况在基督徒这里,女儿是有继承权的。

  只是他们没想到的是,塞萨尔竟然要求他的女儿以男性身份“拉尼”入学,“但这样是不道德的,”学者苦口婆心的说道,“我知道您爱她,她也确实值得爱。

  您的女儿,如同您手掌上的星辰,又好比绽放在您心上的玫瑰,但她终究是个女性。

  如同男性一般,她有着自己的职责要去履行,真主是这么说的。”

  “我看过你们的经书,我只知道真主所说的是,女性和男性一样,有着受教育的权利。他并不曾说,女孩到了九岁,或者是十岁又要被剥夺这个权利,回到你们给他限制的身份中去。”

  “男性研究学问,驰骋战场;女性养儿育女,操持家务,这才是世界所运行的准则。

  殿下,如果女性做了男性的事情,那么她们原本的工作该交给谁来做呢?女性没法上战场,男性无法生孩子,这原本就是两者之间不可逾越的底线与鸿沟。”

  塞萨尔沉吟了一会才说道:“那么如果先知给予了一个女性与男性同等的恩惠呢?”

  “这不可能!”学者下意识的说道,随后他的脸色就变了。是的,他是大马士革的大学者,当然也知道,有些女性会在不曾触犯他们的法律时依然得到先知的启示,但这个情况依然无法得到统一的解决方式——一些学者和男性将其视若洪水猛兽,甚至连那些表示可以宽赦一二的学者们也会遭到他们的怒斥——叫公鸡去生蛋,母鸡去打鸣,岂不是魔鬼一贯爱耍弄的手段吗?

  太阳与月亮一起升起,绿洲枯干,河水逆流,橄榄不结果,麦穗不开花,令这个世界违背原先的规律而运转带来的必然是灾祸,而不是幸运。

  所以,他们一旦发现有女性获得了他们不该有的力量,第一反应就是将她弄死。

  “或许真主的愿望就是让我的女儿如同一个男性般的活着。”塞萨尔之所以坚决的要求洛伦兹以拉尼的身份上学,除了屏蔽掉那些教士们的唠唠叨叨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并不准备让洛伦兹的教育在她九岁或者是十岁的时候戛然而止,她会如那些男孩一般继续接受基督徒与撒拉逊人两方面的指导。

  学习数学、医学、化学、哲学……如此种种,只要洛伦兹愿意,她就可以一直学习,学到厌倦为止,。

  他不能确定洛伦兹的喜好,但洛伦兹显然更倾向于如同一个男性继承人般完成基督徒骑士的“七艺”的所有课程或是更多。

  她对刺绣、织布反而没什么兴趣,不是她做不好,一个聪明的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能信手拈来。

  她曾经为塞萨尔做了一件漂亮的外袍,也曾经织了一副丝毯,丝毯虽然不大,可能只有两三尺见方,但也已经很了不起了——要知道孩童的手比成人的小,无论是做衣服还是刺绣,都要费更大的心力和时间,但她不但做的又快又好,在配色和造型上也引得侍女们啧啧称赞。

  只是她找到塞萨尔,说,虽然很想看到自己的父亲为收到这样的礼物而高兴的样子,但她着实不想干第二次了。

  “这些事情做来又有什么好处呢?”她疑惑地问道,“哪怕做到登峰造极,人们会说啊,这真好啊,这真漂亮啊,真精致啊,但它能够改变什么吗?

  我说的是……嗯,如果我将来结婚的话,我的丈夫会因此允许我减少嫁妆或是领地吗?又或者是当敌人打入城堡,我能够将一副绣作摆在他的面前,然后让他自行退走吗?

  又或是我想要制定某条法律或是规定的时候,只要愿意为别人做件衣服,他们就愿意让出自己的利益,满足我的心愿吗?

  不能,既然不能,我学习它们又有什么用处呢?”

  面对女儿的诘问,塞萨尔笑了,他的笑声越来越大,甚至惊飞了落在蔷薇花上的鸟儿们,他弯下腰去,将女儿抱起放在了自己的膝盖上。

  现在的洛伦兹已经可以轻松的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了,他怀抱着自己在这个世上的仅有的血脉,低声答应说,“你说的很对,洛伦兹,所以你会如愿以偿,无论你想要走上怎样的命运,我都会支持你的。”

  大学者尚在塞萨尔的面前折戟而归,就更别说这个教导小学生们的普通教师了。

  这些教师在撒拉逊人这里并不能受到如学者般的尊重——他们被称为小学教员或是教义学家,意思就是给孩子们打基础的那些人,他们也很少会得到先知的眷顾,只是一些普通人。

  一整天的课程下来,他真的提心吊胆到了极点,要知道这不但是个基督徒,还是穿上了男人衣服的女孩,他只希望真主能够宽恕他——他也是为了大马士革乃至整个叙利亚。

  万幸的是这个阶段的教学为了避免孩子们错误的拼写或者是涂抹,是不会将经文当做教材的,让孩子们学习如何阅读和书写的,乃是诗歌,只是有门课程他怎么躲也躲不过去,那就是背诵撒拉逊人的经文,这是苏丹或者是哈里发以及大学者们极力推崇的。

  若是有小学生能够背诵出整篇经文,他的同学就可以获得半天到一天的休假,而他自己也能够坐上一头白骆驼,环绕整座城市游行一周,接受人们的赞美和撒花。

  今天他甚至有意跳开了这个环节,但架不住有孩子愿意和这个绿眼睛的新同学亲近,马上就将这个特殊的奖励告诉了“他”,而洛伦兹一听便蹭地一声竖起了两条秀丽的眉毛,眼睛中更是发出了灼灼的光芒。

  她喜欢这个,她绝对喜欢这个!她马上挪过去看同伴手上的经书。

  在小学课堂上,学生们暂时还没有坐椅子的资格,只有老师能够坐在椅子上,而他们都盘着膝盖,坐在地毯上,眼看着洛伦兹和那个男孩已经凑到了一起,头挨着头,肩膀挨着肩膀,膝盖靠着膝盖,教师都快昏过去了。他连忙站起身来走过去,用教鞭将两者分开,男孩有些畏惧,又有一些不甘愿——而洛伦兹则笑盈盈的看向老师:“老师,我没有经书!”

  她大声喊道,孩子们投来了诧异的眼神,毕竟在他们的心中,虽然经书不被作为阅读和书写的教材,但哪个撒拉逊人的家中没有这么一本两本的呢?是因为家里太过穷困吗?看样子也不太像,塞萨尔虽然从不奢侈,但对女儿还是相当慷慨的。

  即便是做撒拉逊人的打扮,洛伦兹身上的衣物也是最合身,最舒适的。

  这两点在这个时代做到并不容易,毕竟布料对于普通的家庭来说,还算是一笔重要的资产,布料尽量不去做多余的剪裁,因此穷苦人家的衣服看上去都是宽大并且没有任何形状的。

  何况他们看到他有两个侍从,他们现在正等在门外。

  “我……我给你一本经书。”教师无可奈何的说道,他走回了讲经桌前,拿了自己的经书送给了洛伦兹。

  “谢谢。愿真主保佑你!”洛伦兹的感谢让这个教师又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冷气,真主保佑,希望他们的新领主千万别以为是他教唆他女儿这么说的。

  他们虽然希望通过教学和同学之间的情谊,让洛伦兹在将来更倾向于撒拉逊人,但没有天真到以为短暂的学习就能让洛伦兹皈依。

  洛伦兹可没注意到教师愈发灰败的面容,拿到经书的第一时间就是开始大概估算它的字数。

  她和她的父亲一样聪明,她的父亲可以在阅读的同时进行记忆,如果还在抄录,一晚可以背下三本书——一本经书大约八万个单词,她认为自己完成那个任务毫不费力,几乎想象得到自己骑在白骆驼上,高高在上的俯瞰街道两侧的人们,接受他们欢呼赞美的场景了。

  这种待遇虽然在进入大马士革的时候她也曾享受过,但那时候她只是父亲身边的扈从,人们的敬意和期待是朝着她父亲去的,不是朝着她。

  教士额外的慷慨,让洛伦兹的同学都露出了羡慕之情。

  早在百余年前,撒拉逊人就从更东方的地方学会了造纸术,他们用破布、旧织物、绳索、树皮,以及亚麻、dama来造纸。

  这个时候,大马士革的商人已开始用纸来包裹他们的商品。因此,在这些学生们手中的经书也多数都是纸来抄写的,而被洛伦兹拿在手中的这本经书却依然使用了古老的羊皮纸——如果不论造价的话,羊皮纸无疑是大大胜过普通纸张的,坚韧、柔软,拿在手中也更有分量,即便被水泼湿,也不会那么容易模糊字迹或者是破损。

  何况看得出这本经书曾经被他的主人非常仔细的保护着。上面还有一些属于他自己的思考和诠释——当然,这些都是以书签的样式夹在纸张里的。

  洛伦兹虽然敏锐,但还没有敏锐到发现自己无意间掠夺了一个无辜教师的地步。

  她高兴的将这本经书装进了自己的书包,这个书包还是她的父亲亲手给她做的,又坚固,又漂亮,还有就很多夹层可以用来放置文具、石板和课本。

  即便如此,那位可怜的教师还是竭力教完了今天既定的课程,只是最后他没有吩咐孩子们背诵经书——可能在洛伦兹完成初级教育,进入更高等级的学堂,或者是私人课堂之前他都不会那么说了。

  课程结束的时候,正是撒拉逊人的“哺礼”,也就是夕阳西落的时候,洛伦兹婉拒了几个同学的邀请,两个侍从迎了上来,其中之一便是她最熟悉的朗基努斯叔叔。

  而另一个则是阿尔邦老骑士的孙子,他在不久前才被封做骑士,“您现在要回去吗?”

  洛伦兹有些犹豫,她在塞浦路斯的时候是自由的,只要身边跟着侍从,几乎什么地方都可以去,活动的范围绝不仅限于总督宫,总督宫外的市场,更远处的居民区,甚至于码头、丘陵、湖泊都是她时常造访的地方,她自小就大胆,并且不受束缚。

  虽然这里是大马士革,但她也悄悄地问过自己的父亲,自己是否还能与以往一般自由自在。

  而塞萨尔的回答是,她可以如在塞浦路斯时一样,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只要在月亮升起之前回到城堡就可以。

  现在距离月亮升起大约还有两三个小时,大马士革已经变成了一座黄铜打造的城市,屋顶、树木、往来的车马、民众的面孔都变得金灿灿的。

  而距离这座寺庙不远就是一个集市,这座集市之古老,一直可以追溯到游牧时期的贝都因人,他们在这里做露天交易,到处都是绚丽的帐篷,灰黄的泥砖,暗色的木梁、顶棚和数之不尽的拱形门,这里的巷道极其狭窄,并且弯弯曲曲,纵横交错,对于孩子们来说,那几乎就是一个藏宝无数的迷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