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之国 第437章

  “没有,他从来就只是一个普通的木匠,他一直这么认为,哪怕他成了很多人的老师之后也是如此——大概几十年前,也有人提议过要为他封圣,但最终还是被我的高祖父拒绝了。

  先祖在生的时候,他也只愿意认领一个使徒的身份,认为自己没有资格与那些真正的圣人并肩。”

  说着汤玛摇了摇头。“这对于一个曾经受人鄙视供人驱使的木匠而言,已经算是了不得的殊荣了。何况圣王从来不曾轻视和忽略那些有能力、有作为且忠心的人,他所主持的许多项目之中都有我先祖的名字,他就刻在基座或者是墙壁上,就在圣王的名字下面。

  如果您愿意,我会带您去看的。”

  “我当然愿意,不单单是大马士革,其他的地方,我也都想看看。”

  汤玛顿时露出了高兴的神色,他们上了车,沿着宽阔的道路一路前行,因为客人对时间没有要求,所以汤玛也是开开停停,有时候他会停在一个路口,指着一个饮水泉给鲍德温看:“意大利人来到这里的时候,总是会说‘哦,这个狮子头和意大利的一模一样’。这群没见识的野蛮人!”汤玛忍不住抱怨了一句,“只要进过博物馆,或者阅读过相关资料的人,都应当知道这个侧向的狮子是从圣王的胸甲上拓印下来的。

  圣鲍德温也有着一模一样的甲胄,只是狮子头朝向相反,只不过这两副盔甲在圣鲍德温下葬的时候,都已经被放入了他的棺椁。如今,它们正与这位可敬的王者共眠于幽暗的陵寝之中。”

  鲍德温站在那里,静静地凝视了一会,他伸出手去抚摸着那只狮子。

  意大利的狮子口正对着人们,泉水从它口中涌出;而在大马士革及圣地更多地方,饮水口的水却是从狮子的颈部鬃毛中流出,可能是因为盔甲上的狮子是侧面的关系,也有可能是因为这样流出的水就如同从狮子咽喉流出的鲜血,尤其是在夕阳照过来的时候,清澈的水中都隐约带着些许赤色。

  这或许也是人们对于这段悲苦之事的缅怀和哀悼。

  鲍德温喝了些水。

  “你饿了吗?我带你到大马士革亲卫团驻地附近的餐馆吃饭吧。我认识那个老板,擅长做很多自圣王时代传下的美食,馅饼、米饭、鱼、鸡、牛肉数不胜数,还有茶和咖啡供应。”

  “我确实有些饿了,”鲍德温温和地回应道,“几乎迫不及待。”

  而等重新登车,街道上的车辆也已经逐渐多了起来。但即便是在如此繁忙的市中心依然没有出现在其他城市常见的按喇叭、加塞或者是抢行的状况,每个人都有着十足的耐心,车辆避让行人,遵守交通规则,也不会莽撞地抢夺车位。

  “何必如此急切呢?生命只有短短一瞬,每一刻都弥足珍贵,不要让暴躁的怒火毁掉了你和他人的一日、一月、一年甚至于一生。”

  “这是诗句吗?”

  鲍德温问的这个问题让汤玛笑了起来:“不不不,这是时常出现在训练基地和停车场的一句真言,只要是司机,几乎都能背诵,并且深谙于心,毕竟我们驾驶的已经不再是以往的骡子、牛和马匹,而是重达几吨的钢铁巨兽。正所谓握有大权者,必须更为谨慎,手握重器者亦应如此。”

  他说着一边飞快地点击转弯,驶入了一个小小的泊车处,“你要在外面吃,还是在里面吃。”

  “在外面吧。”

  鲍德温说,他更想要好好地看一看这个城市。汤玛坐下后,鲍德温看了好几页菜单,最终才确定了自己今日的午餐餐点。

  汤玛随意看了一眼——蜂蜜椰枣,洋葱汤和面包,“您不需要来些肉吗?”

  “我想先尝尝这个,”鲍德温指着菜单上的一行小字说。,“‘圣王配方’,这应当不是谎言吧。”

  “不是,不过那道汤味道非常的清淡,不知道您习不习惯?”

  鲍德温点了点头,只要是真的,他肯定能习惯。

  而在等待菜肴上桌的空暇时间,他看到对面街道上有一处既熟悉又陌生的地方。之所以说是熟悉,是因为那个极具中古世纪风格的瓜果铺子依然如他印象中的那样;说陌生,则是由于它周围的商铺已经完全改头换面——高大的门窗,晶亮的玻璃不锈钢或者是黄铜的把手,还有明亮的灯光和闪烁着微光的柜台与招牌。

  “或许是因为那里也能算是一处景点。”汤玛说,“呃,这里涉及到了一桩有趣的轶闻,或者说是一桩实实在在的案例。直到今天,还有不少法律文书和卷宗中对此有所引用……

  说起来也挺简单的,就是圣王以及他的挚友圣鲍德温曾经在大马士革居住过一段时间。

  这段时间里,他们经常并肩出游,有时步行,有时骑马——您也知道他们的马,就是著名的人之子与神之子卡斯托与波拉克斯。

  而有一天他们经过这里的时候,调皮的卡斯托看到摊子上摆放着各种新鲜的蔬果,就趁着他们的主人交谈的时候,伸着脑袋过去,衔了一个苹果,放在口中大嚼起来。

  而它身后的波拉克斯也跟着这么做了。

  不过走出几步后,圣王就发现了他们的坐骑嘴巴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两个硕大的苹果,他回头一望便知道了缘由,就下马来向这里的主人提出赔付,原本这是一件小的再小也不过的事情。

  瓜果摊主当然坚持不要,毕竟那时候的大马士革可以说是人人都欠了圣王一条命债,何况他还为他们重建了他们的城市,让它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

  可就在他们说话的当儿,卡斯托又瞧上了桃子,而圣鲍德温在阻止卡斯托的时候没注意到波拉克斯,波拉克斯与卡斯托都是既高大又强壮的马儿,结果就是一转身间,整个摊子都被它们撞翻了。

  水果和蔬菜滚落在街道上。这下子圣王不得不偿付更多的钱,即便这个摊位的主人一再拒绝。

  然后呢,第二天在圣王的法庭上,这个摊主就出现了,他提出了诉讼,这个真是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包括圣王。不过他说的非常有道理,他认为圣王因此事赔付的金额与那些货物的价钱不符,这样做是不对的。

  因为法律最重要的就是公正,对于恶人需要公正,对于善人也需要公正。

  如果一定要赔偿的话,那么首先就应该统计那些滚落的蔬果之中有多少是完好的,有多少是品相不佳、已经在打折的。还有多少是可以勉强处理为果酒或者做蜜饯的,而且他的生意也并未因为这场小小的意外而耽搁。

  第二天,他就又重新支起了摊子,卖起了新的果蔬。

  所以说他要求圣王收回多余的那些钱,”他深深地叹了口气:“在那个时代,无论是圣王的作为,还是那个瓜果蔬菜商人的作为,都堪称惊世骇俗,令人难以理解,但所有的人都非常支持这位商人的控诉。

  他还找来了一大群眉开眼笑的证人,圣王承认了错误,随后叫人去处理和统计,给出了一个正确的数目,收回了多余的那些钱,然后感谢了那个商人,因为他指出了他以及他所设立的法律中的那些不足。

  因此,即便到了今天,有关举证、统计和偿付的法律还是相当的缜密和严格,甚至可以说是有些苛刻,但确实……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嗯,只能说安心吧,非常安心。

  因为我们每个人都知道,凡是一个人作恶,必定要受到惩罚,而一个人行善必然能够得到回报。

  就算是我们失手做错事,也不会轻易万劫不复。”

  鲍德温忍耐着不去纠正——这件事情是真的,但率先偷吃的不是卡斯托,而是波拉克斯。

  虽然一直比较调皮的是卡斯托,但那天率先偷吃第一个苹果的确实是波拉克斯。之后摊子之所以被推翻,也是因为波拉克斯拧着头想要去吃那颗防风草。

  这可以说是波拉克斯难得的几次淘气和撒娇,所以他记得非常清楚。

  “我的一个兄弟就去做了法官——不过圣地的法官可不好做。

  这里的人们就对于公职人员有着相当严苛的要求,法官、警察、军人和医生……都是如此。因为这几个职业都曾经是圣王从事过的,并且一向被他看重和保护,所以,每一个军人警察医生都可以说是圣王的追随者,他的信徒。

  您大概不知道在三百年前,这里还有一个罪名叫做亵渎罪。

  就是说,对于一个公职人员来说,如果他渎职或者是懈怠,除了他原本应当承担的罪名之外,还要加上这一条,直到两百多年前,才有一位圣王后裔提出这种做法可能会加重这些公职人员的压力,该罪名才被取消。

  不过若是有人违背了自己的誓言和道德,依然会受到民众强烈的谴责,还会被调查问责。”

  “这是好事,不过不会有人反对吗?他们或许会觉得受到了太多的约束——尤其是……原本民众是他们所牧的羔羊。”

  “可不要小瞧我们这些圣人治下的民众啊,监督、举证和捍卫原本就是圣王赐予我们的权力。

  我的祖先如此,我的父母如此,我的兄弟姐妹如此,我也如此。”

  汤玛抿起了嘴唇,他的眼中射出了在鲍德温那个时代的民众绝不会有的眼神。

  打破了这份凝聚气氛的是店家端上来的菜肴,热气腾腾的咖喱牛肉分量很足,还有鲍德温的洋葱汤——这样的天气不太适合喝洋葱汤——事实上已经有点热了,但店家并没有说谎,这确实是圣王配方。

  鲍德温将第一口汤放进嘴里的时候,又仿佛回到了那座塔楼,只有九岁的塞萨尔正坐在壁炉前,望着那口升腾着雾气的锅子,一边和他说着话,一边削着手里的卷心菜、洋葱和咸肉。

  他总是非常热衷于弄些热的东西给鲍德温吃,即使是在最热的时候也是如此。

  大马士革亲卫团的所在曾经是一处官邸,而当时塞萨尔看中这里,正是因为它有着一个非常巨大又方正的庭院,可以供亲卫团们练习武功和日常训练,而且距离他的住所安宁宫也不远,现在它依然是亲卫团的驻地。

  “那些孩子没有继续跟随圣王的子女吗?”

  哎,所以汤玛时常觉得奇怪,自己的这个客人,有时候对一些细节了如指掌,仿若一切都曾经在他眼前发生过似的,有些时候却非常无知。

  “在圣王离世之后,他们便决意为圣王守陵,不再效忠任何人,他们是轮换的,一批留在大马士革,另外一批则驻守在亚拉萨路,通常他们会在上午训练,而下午要去祈祷或者是深造。

  所以游客和朝圣者们可以在下午一点到三点的时候前来瞻仰此地。

  虽然只是一座普通的建筑,但我觉得您可以去看看圣王养子兼女婿艾博格的坟墓。”

  “他做了塞萨尔的女婿?”鲍德温微不可闻地反问没有被汤玛听见,不然他的疑问就要多一个了。

  他一边带领着鲍德温穿过安检门去往甬道,一边说道:“艾博格与圣王长女洛伦兹的婚姻在当时遭到了许多人的质疑。毕竟那时候人们都认为,圣王的长女洛伦兹即便是成为大公的妻子或王妃,也不算过分,事实也的确如此。英格兰的国王理查一世就曾经明确地提出过,若他有个儿子,便要迎娶圣王之女洛伦兹做皇太子妃,但这桩婚事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其中还包括理查一世的母亲和他的妻子。

  之后双方关系虽有所缓和,但圣王认为女儿的夫婿最好还是由她自己挑选。而我们都知道,洛伦兹虽是女性,却同样是被选中者,深受天主及圣人的眷顾——而她也并不曾将这份赐福浪费在床帏之间,她请求父亲将底比斯封给她作为封地,然后以此为基础,一路收服了大片两河流域的土地。

  而在之后的几十年里,她一直在战斗,和她的父亲一样几乎从无败绩,因此被人尊称为胜利王。

  她的丈夫艾博格那时候依然是大马士革亲卫团的首领。

  很多人向圣王建议说,应当让他去底比斯,而不是继续留在圣王旁边。

  毕竟那时候的人们都怕了,先有梅丽桑德,后有康斯坦丝——就是安条克的那个,然后又有希比勒,他们轻视女性,忽视对女性的教育,却不知道这样很容易引起莫大的祸事。

  毕竟,无论是在宫廷之中,还是在市井里,女性都是不可或缺的存在。

  你不让她们受教育,不让她们懂得权衡利弊,不让她们拥有卓越的眼光和崇高的道德,结果就是如此,她们总有办法把所有东西弄得都一团糟。

  而他们更为畏惧的是,作为圣王养子的艾博格是否会趁着这份关系而谋求圣王的王位,毕竟,在基督徒以及撒拉逊人之中,女婿继承岳父的产业都是得到允许的。”

  “后来他那么做了吗?”

  “不,他没有,圣艾博格一直十分忠诚,不过圣王给他的回报也完全对得起这份忠诚。

  只不过,这造成了这对夫妻在婚后的聚少离多。他们可以说是间歇性地相聚,加起来也只有几年,生育了两个孩子。

  但当艾博格有次在战场上受了一记炮击,奄奄一息的时候,他向自己的妻子提出了请求,他希望能够被葬回大马士革,并且要求洛伦兹剪下他的一缕头发放进一个圣物匣内交给圣王作为纪念。”

  “所以他还是回到了大马士革……”

  “是啊,大马士革不但是他出生的地方,也是他获得新生的地方,当他在城外向圣王叩拜,称他为苏丹法迪以及abba的时候,似乎就预见到了这一天,因此他的妻子洛伦兹曾经指责过他,说他是一个狡猾透顶的家伙。

  因为那时候圣王还在世,并且时常巡游,因此无论是他长眠在埃德萨或者是亚拉萨路,都无法如他所愿的那样常伴在圣王身侧。但如果他落葬在大马士革,圣王反而会经常去探望他。”

  “是这样吗?”

  “是的,蒙天主恩赐,圣王活了一百五十二岁。

  在他离世的时候,他的孙辈都也已经进了陵墓——让他的巡游有时反而成了一趟哀悼之旅。对于圣王来说,这是一桩悲苦的事情,但对于我们这些民众来说却是不可多得的幸运。”

  “幸运……”

  “有很多人分析过,圣王当时所执行的许多法律和政策都已经超越了那个时代的藩篱——如果他像普通人一样早早在五六十岁时死去,他的继承人未必能够沿着他所指定的那条道路继续引领我们向前,这个世界甚至可能会恢复成原先的那个样子。

  但正因为天主让他在人世间停留了那么久,我们才能深蒙其恩。

  有时候人们都怀疑他是否真的已经看到了千年之后,才能做出如此之多正确的决策。”

  “是啊,有时候我也这么觉得。”鲍德温说道。

  就在他准备离开时,看到一对显然是夫妻或情侣的年轻男女走了进来,他们跪下祈祷,虽然声音很低,但鲍德温还是清晰地听到了关于爱情,永恒之类的词语,他第一次陷入了一阵切切实实的迷惑之中。

  “什么时候艾博格也成为了爱情的庇护神?”

  “这还是近百年来才有的事情。”汤玛耸肩。

  当女性有了发言权、投票权、工作以及追求个人自由的权力时,她们才真正地意识到当初艾博格对胜利王洛伦兹的支持有多么重要。

  要知道,在之前还有人认为他们的婚姻只是一桩政治联姻,或者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女子与一个盲目忠诚的男子之间的结合,直到女性们在之后的婚姻和生活中遭到了诸多阻碍和困难,她们才意识到,艾博格的爱有多么的纯粹与深厚。

  他对于她的爱,甚至超过了普通的男女之情,更像是一个战友,一个臣子,即便他最后也成为了一地之主,成为了苏丹艾博格也是如此,他给予的支持不是一年两年,也不是十年二十年,而是整整五十年,贯穿了他们的一生,他从未要求过洛伦兹为他做什么——虽然洛伦兹也是如此。

  双方都无法舍弃自己的职责和理念,也同样尊重对方,才会导致他们只能匆匆相聚,又匆匆分别。

  但对于他们来说,哪怕时光短暂,人生也相当充实,所以近期来向他们祈祷的男女就越来越多了。

  您若是仔细些,就会听到,他们正在祈求圣人给予庇佑,保佑他们的爱情、工作、生活都能够如圣洛伦兹与圣艾博格般坚实而又圣洁。

第617章 鲍德温的奇妙旅行(3)番外!

  鲍德温见过艾博格,也了解他,除了从塞萨尔这里得知的,还有一些心怀叵测的人在他耳边窃窃私语,意图挑拨时带来的情报,鲍德温对艾博格的印象不坏——他一直担心塞萨尔身边没有可信的人。

  因为在少年时期遭遇了极大的变故,艾博格时常显得有些冷漠、孤僻、不近人情,他爱上洛伦兹并不奇怪,少年慕艾,何况洛伦兹无论是从外貌、性情还是所得的眷顾,都远胜于其他贵女,她是在鲍德温与塞萨尔的极力爱护与眷顾下长大的,生下来就拥有一切,这样一朵怒放的玫瑰,谁能对此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呢。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艾博格即便具有了那样的资格,他也没有想过,要将这朵花从枝头上采下来,肆意地蹂躏一番后丢入尘土——这是当时大部分男性都会做的事情——这么说起来,年轻人将他视作爱情的庇护者,倒也没错。

  亲卫团中并不单只有艾博格的陵墓,还有一个小型博物馆。

  博物馆中,陈列着一些亲卫团成员曾经用过的盔甲刀剑,甚至衣物,其中最为显眼的,是属于艾博格的那件无袖的紫色丝绸外套,他在成为苏丹后,依然时常身着这件外衣,即便有人认为这可能有碍于他的威严,他也只是嗤之以鼻,根本不予搭理,甚至与自己的孩子说过,这才是他一生以来所得到的最大的荣耀。

  丝绸事实上是非常娇贵的,即便它有羊毛布的内衬,但就算保护得再仔细清洗得再小心经历了如此之长的岁月,那浓厚的紫色也已经几乎彻底褪去,只留下了隐隐约约的一点颜色。

  衣领和腋下这些容易受到磨损的地方,更是可以看到明显的修补痕迹。

  “这是复制品,但绝对和原件一模一样。”汤玛发现他注意这点的时候,“您看那些地方——那是圣王之女洛伦兹亲手为他缝补的——复制的时候就属这些地方最难。”

  鲍德温一言难尽,多少年了,洛伦兹的女红还是惨不忍睹,在办公桌后和马背上的才能,丝毫没有显现在她的缝补天赋上。

  虽然看得出她已经竭尽全力,但那重叠的针脚,皱起的布料,无一不说明她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有多么的认真,或者说是咬牙切齿,但这么做也是有好处的,不够精细,那就用结实来弥补,那厚重的金线就像是一面小盾牌,使这件衣服得以保持原先的形状,不曾支离破碎。

  鲍德温微笑起来,他几乎已经能够看到这对小夫妻结婚后的样子了。

  在大厅的正中央,还有一本羊皮纸日记,日记不是很厚,大约只有一百多页,但都是相当珍贵的资料,毕竟出自大马士革亲卫团首领之手。

  艾博格在塞萨尔身旁守护了足有几十年,但落在纸笔上的东西并不多,主要是关于几场大战的记载——艾博格用它来记下塞萨尔对自己的教导以及战场上得到的教训。

  摆在这里的当然也是仿品,这件东西几乎可以被视作圣物,自然不可能摆在人来人往的地方。

  但得益于现在先进的科学技术,人们可以将它复照下来,然后做成投影。投在屏幕上的,并不单单只是一本合并起来的书册,人们若是愿意用手指抚摸玻璃上的书页,就可以将它一页页地翻开。

  人们通常只是在这里稍站片刻便会离去,毕竟他们早已从书本和电影中知晓了这几场战争的结果,而且艾博格……他仅有的文采可能全都用在给洛伦兹写情诗上……

  但对于鲍德温来说,这正是他所渴望知道的——第一页的内容就是塞萨尔与鲍德温的最后一战,这一战他们占领了整个叙利亚,最后便是那场婚礼和那杯毒酒,他没有停顿,继续翻下去,看到了亚美尼亚之战、鹰巢之战,然后是最后一次东征。

  英格兰的国王理查一世与塞萨尔共同击破了庞大的突厥塞尔柱帝国的屏障,之后更是长驱直入,直取哈马丹。

  对于这个结果,鲍德温并不意外,毕竟在他去世之前,他就已经和塞萨尔谈论过许多次——塞萨尔有小鸟和吹笛手,他从不在鲍德温面前掩饰,他们得来的情报也是两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