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还有些许的遗憾。
如果这家公司没有关门,甚至还是家老牌上市公司的话,一定能为自己带来更多的流量。
夏羽甚至还可以当一回股神。
可惜,这笔黄金就是报酬的大头。
毕竟没人主张它的归属权了。
就此赃金直接洗白,成为夏羽公司的合法收入。
“伙计们,到这里本系列倒数第二集也结束了,下一集我们将挖出食人熊的骸骨带回去,并将这174.28磅毛重的砂金,精炼成99.99%纯度的金砖。”
“当然了,最重要的一点我们将向FWS报告安德鲁的犯罪行为,就我们在探测过程中发现的野生动物尸骸,灰熊和黑熊超过了五具,各种鹿也远超正常配额。”
? 第146章 荒野作家,新的宝藏?(4k求订阅!)
土夫子亨特满脸兴奋后的疲倦,从下午高强度土工作业到现在,在镜头前他也应该疲倦了。
夏羽到现在连晚饭都还没有吃。
关掉相机后,两人这才吃上了麦肯娜几个小时前回营地带来的食物。
和炒菜不同,炖菜和汤的优势是烧一次就能吃好几顿。
夏羽昨天追加的一锅鹿肉汤今天就派上了大用场。
等他们填饱了肚子,天也蒙蒙亮了。
“现在回去睡觉吗?”
麦肯娜也是一脸的疲惫,但依旧压不住眼中找到了宝藏的喜悦。
和男友一样,她人已经很累了,可依旧不困。
“再录几段素材吧!兽皮里包着的还有其他东西,可能是老埃德蒙他们留下来的私人物品。”
“行!”
刚刚黄金吸引了两人所有的注意力。
现在尘埃落定,具体多少砂金在镜头前成了定数。
他们这才有空关心这些细枝末节的小事。
摊开兽皮,夏羽最先找到了一支水汽侵入后覆盖了一层薄锈的转轮手枪。
“Smith & Wesson,这是一支史密斯-韦森,还是稀有的.44 Special口径,有伙计知道这支手枪的具体型号吗?我猜它应该是老迪克的手枪吧!”
认出这是一支史密斯-韦森手动退壳1型.44新世纪的夏导,在镜头前装傻充愣道。
“脚腕受伤的老埃德蒙只带走了自己的手枪,如果不是为了路上防身,他宁愿多带两磅砂金离开吧!”
这种枪当年只要十几美元一支。
而二十世纪初的金价是20.67美元一金盎司。
同样的重量,老埃德蒙带走的砂金可以买两打手枪(24支)。
但刚遭遇了食人熊,他可不敢赌自己会不会遇上第二只从冬眠中苏醒的领地灰熊。
从安德鲁笔记中记录的信息看,灰熊没碰上,倒是碰上了灰狼。
打死了头狼和一头母狼,老埃德蒙才摆脱狼群回到了肯尼科特。
而且这家伙很聪明,把砂金埋在了矿场外面,只花销从叔叔身上摸来的现金。
所以没有人把他和道森市的黄金劫匪联系到一起。
不过右腿最终还是瘸了,后面等他一瘸一拐,寻找无果的时候,大萧条、黄金法案也来了。
未来的近半个世纪,美国民间的黄金交易都是非法的。
等到七十年代重新开放,老埃德蒙也垂垂老矣了。
所以他把希望全部寄托在了孙子安德鲁身上。
可最后找到黄金的人却是亨特·夏。
夏羽将这支枪放进了密封袋里。
荒野环境下还是化学性质更稳定的黄金不会发生变化。
几千年,几万年挖出来还那样。
由钢铁制成的枪械不涂一层厚厚的黄油并包上油纸包,锈蚀只是时间的问题。
但是夏羽继续摸索,摸到了一个银质小酒壶,一个用油毡布包了几层的包裹。
从上面“BIG DICK”的花体字就能看出它属于老迪克。
有人叫迪克,也有人姓迪克(Dicke)。
然而最初的迪克其实是理查德的昵称,从Richard到Rick再到Dick。
夏羽高中那会儿还挺喜欢穿Dickies的工装的。
毕竟听起来就超Diao的。
没想到第一次荒野寻宝,竟然遇上了真迪克。
而这个能被老埃德蒙和黄金放在一起的包裹,可能和那支手枪还有那个酒壶一样,都是老迪克的遗物?
夏羽瞬间来了兴趣。
被这么严密的包裹起来,里面东西的状态应该还可以。
毕竟淘金客都是户外老资历。
他们最清楚怎么保管易损的私人物品。
而有第一层兽皮隔绝大部分水汽,第二层油毡布双重防水防潮。
竟然还有第三层油纸包。
夏羽在镜头前打开了油毡布,发现里面还有一层防水蜡纸。
透过这层纸,他和麦肯娜可以看到里面的笔记本、折起来的地图和很多信件。
老埃德蒙只带走了最不容易泄露信息的照片留念。
纸质文件还有地图则被他和黄金放在了一起。
只是最后全都没有找到。
“这些是叔侄俩还有老迪克和他那些同伙往来的信件,这个笔记本也是老迪克的,有这些素材我感觉我可以写一本寻宝纪实小说了。”
一个积分一个的【写作入门】夏羽也是兑换过的。
毕竟哪个男孩没有一个文学梦呢!
写本畅销回忆录在北美你甚至能竞选副总统。
当然,夏羽这个老外第一个就被Pass了。
但就人设打造还有商业运营层面,出畅销书的确比单纯的拍摄爆款视频更好。
像贝爷在商业方面比德爷更成功。
他出的书也比后者更多。
夏羽初出茅庐就写荒野求生相关的专业书籍,时间太早不合适。
写《荒野独居》冠军回忆录也没有必要。
毕竟冠军的人数那么多,他也只是商业价值高了一些。
但等他拿下双冠王,证得神格后,才是大部头回忆录最适合动笔的时间。
而在此之前的这段时间,最适合夏大师创作的还是寻宝类纪实文学。
书中除了文字、插图外,还可以附带蓝光碟。
这也是历史频道卖冠军蓝光纪念碟给夏羽的灵感。
到时候整个视频系列还有没剪到正片里的好镜头都可以刻进去。
亨特·夏的粉丝和对寻宝感兴趣的群体一定会爆买的。
这也是夏羽在帽子之外全新的商业尝试。
除了知名荒野博主、北美No.2帽商、还没有正式启动的生态农庄主理人,他也将再添一个新身份:荒野畅销书作家。
纸媒是衰落了,但精品实体书因为收藏属性,今天依旧活得还不错。
尤其是粉丝向自带基础销量。
大几十,一百多美元掏不起,十几块的电子书咱也可以上线啊!
“寻宝类纪实小说?亲爱的你还会写书?”
麦肯娜很惊讶。
“我从小就爱阅读,甚至掌握了在驴背上看电子书的技能。”
说到这里,夏羽满眼追忆的望向了远处。
有的人的青春是一台MP3、MP4,他的青春则是一台带电子书功能的学习机。
最开始看的是里面自带的中外名著。
后来就变成了网络小说,直到高中有了手机,零花钱也花不完,才正式接触了能付费追更的点娘。
他这么一个文学少年怎么就不能写书了?
“听起来好厉害的样子,我骑马就需要全神贯注,根本看不了Kindle。”
麦肯娜惊讶完之后,也是真觉得男友很厉害。
卡斯特尔家最喜欢看书的只有妮可。
其他人可能一年也就看个几本。
“亨特,难怪你懂的那么多了,原来从小就博览群书。”
“放牛的时候总要给自己找点事情做的。”
夏羽表示老家山上可没有那么多小动物,有几十只泼猴也是外来户。
“等我写出来让你当我第一个读者,到时候还要在扉页写上献给我的女友麦肯娜。”
将信件和地图放到一旁,夏羽一边翻看百年前的笔记,一边轻车熟路的撩拨人心。
“亨特,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麦肯娜又?叒一次被夏羽感动到了。
“傻瓜,爱需要理由吗?”
夏羽嘴上这么说道,但心中嘛!
可能我的爱有所亏欠吧!
给不了全部,只能把最大的那一块给你。
“哦亲爱的,我好像又有了新发现。”
不待麦肯娜感动完,翻到笔记本中间一页的时候,夏羽开口道。
“虽然我老家有正经人谁写日记的说法,但老迪克的确不是什么正经人,而且相比较于其他大老粗淘金客,那会儿能念到中学毕业的他多少还是有点文化的。”
“他明白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的道理,你看这一段:‘道森的个人淘金永远结束了,连北极饭店都没扛过去,我最亲爱的玛丽,不知道你去了哪里,同乡的小约翰给我写信邀我去诺姆继续淘金,说我们会成为两个幸运的加拿大人,但我拒绝了他,因为我听说有一个意大利佬在塔纳纳河谷发现了黄金……’”
这个笔记本,就是老迪克的日记本,只不过他并不是天天记录,而是只记录自己感兴趣和重要的内容。
比如他最难忘的“8号技师”玛丽。
在他想去消费的时候已经离职不知所踪。
这不是重点,重点在后面。
除了道森市的克朗代克淘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