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也不差第二次了。
赵诚明宁可把于平弄过来,也不愿意轻易将刘承俊他们弄过来,就是因为如此。
不同阶级的人追求的东西不同。
赵诚明决定让于平感受一下即便是他这个阶层也认知不到的力量,但一切都必须在他的掌控之中,如果事有可为,那就变废为宝;如果事不可为,那就废品回收。
赵诚明给杨钊使了个眼色,杨钊点点头,跟在了于平身后。
赵氏兄妹往外走,回归中军。
于平眼前一阔,第一次见识到了什么叫——千军万马……
鞍刀鞍斧、骨朵,弓箭,这类冷兵器且不提,还有许多老式猎枪。
于平觉得是猎枪的枪,其实是撅把子,是五棱堡流出去的一些快淘汰的撅把子,装备给了王九成这些杂牌军。
英俄尔岱跟随赵诚明一起。
杨钊牵过来一匹马,交给于平:“可能骑马?”
于平利落翻身上马,但是觉得有些别扭。
他自然是会骑马的,只是鞍具什么的,和他熟悉的不大一样。
这马在他眼里也算不得好马。
马鞍上,有一把战刀,有一杆撅把子。
于平从马鞍上的战术袋里抽出一支铜壳弹,掂量掂量,又对准口看了看。
这时候,赵诚明一夹马腹,队伍开动,于平急忙控马跟上。
烟尘渐起,他见一个个士兵在口鼻处罩上黄地四合如意云纹方巾。
但他没有。
这时候,杨钊递给他一个战术背包:“装备皆在其中。”
于平听赵纯艺的——不问,少说。
他默默打开背包,见里面有方巾,先戴上,不然灰尘太大了。
戴上方巾,于平回头一看,骑兵步兵一望无际。
之前,赵纯艺跟他说的模棱两可,只是让他自己感受。
之前于平觉得,是小规模的团队配合什么的。
绝没想到,会有这么大阵仗。
杨钊策马靠近于平:“不要有异动,你若是敢对我们官人不利,每人一刀,能将你剁成肉泥!”
于平转头,见周围人阴恻恻的盯着他,他打了个激灵。
这些人,不是他熟悉的兵,但绝对是兵,绝对经历过杀戮。
他们的面相,和于平熟悉的面相也不同。
没几个长得白的,各个皮肤黝黑粗糙,指结粗大。
他们鞍具上的战刀,刀柄磨的锃亮。
他们的掌心都布满老茧。
在现代的都市当中,于平少了两根手指头,脸上还有一道未完全修复的疤痕,尤为显眼。
但是在这里,他算是“零件”齐全的。
于平甚至看到,有人少了一只手。
有人的两颗门牙都掉了。
有人少了一只耳朵。
有人瞎了一只眼。
有人嘴歪眼斜。
连好多战马身上都带着旧伤。
于平来了之后第一次开口,他问杨钊:“我能看看枪么?”
杨钊眉头一挑:“撅把子?”
他指了指。
于平点点头。
杨钊嘴角一扯:“你瞧吧。”
于平拿起撅把子的时候,杨钊手轻轻打在枪套上。
如果于平有异动,杨钊能保证在不到一秒的时间,完成拔枪开枪,让于平瞬间毙命。
于平打开撅把子,看见枪膛内是空的。
他将撅把子合上,扳开击锤,扣动扳机。
这过程,枪管朝下,没对准任何人。
尽管里面没有子弹。
“啪嗒”,空击了。
于平点点头,又抚摸枪身。
据于平观察,这把猎枪有些旧了,枪管内有膛线,但是膛线磨损的有些严重。
但保养的不错,擦油了。
能用,只是超出三十米,别想打准。
他又抽出战刀,战刀是新的,精钢打造,涂了油。
于平拿着战刀,用腕力甩了甩,很趁手,重力分布合理,只是他从未用过这东西。
于平还刀入鞘,打开背包,见里面有饭盒、水壶、医药包等。
医药包里有消炎药、感冒药、疟疾药、碘伏、纱布、针线……
之前,赵纯艺跟他说的模棱两可。
到现在,于平也不是真的知道自己在哪。
不知道要去做什么。
他所见所闻,既违和又和谐。
唐河两岸,尽是田地,东岸的冬小麦贴着地皮,长势尚可。
西岸靠近官道处的田地也是冬小麦,更远些地方光秃秃的,似乎废弃了。
没走多远,一队穿着黑红军服的士兵路过,他们给大队让开路,伫立一旁,风吹的披风猎猎作响。
杨钊告诉于平:“切勿踩踏田地。”
于平闻言,赶忙收拢战马,让前人先行,他等了七八人过去才靠近队伍当中。
他此生从未有过骑兵作战的经验,实在不懂得配合。
杨钊看见了积粪的农户,他们将枯草落叶、粪便、河泥、草木灰等堆积在一起。
也有农户晒垡。
有赊旗市的商贾,去农户家中收蝗虫卵,这东西能换粮。
然后,于平看到了路旁的冻死之人。
这人身子蜷缩着,皮包骨,颧骨高耸眼窝深陷,死了有些时候却并未腐烂,可能因为肉和脂肪太少的原因。
之后,于平看到了更多尸体。
有饿死冻死的,也有是被人杀了的。
路上还能看到大片大片的血渍,甚至于平看见了护路队杀盗贼的场面。
有盗贼想要去农户家中劫掠,恰好护路队路过,一番悬念不大的厮杀后,盗贼身首异处。
于平看到护路队守在一具无头尸身前等待,血溅三尺,洋洋洒洒。
护路队等血流尽了,才上前收尸,装车。
因此,护路队虽然是黑旗军中最弱的,但也是有战斗力的,他们也经常厮杀。
于平发现,这些士兵看见殷红的血,看见断肢残骸,都能做到面不改色。
看到冻馁尸体,也绝不会面露悲悯。
这只能说是——看得多了。
麻木了,免疫了。
既然是去打仗,但好多人也不怎么怕。
于平感觉,他们像是对自己生还不抱太大期望,也没太将生死放在心上。
到了中午,大军休整,一辆辆四轮大车穿插在士兵中间,有人维持秩序让众人排队。
杨钊冷冷道:“随我去打饭。”
于平取出饭盒,打开先看看里面是否干净。
见无异物,他还想擦拭一下,但是没有纸巾。
终于,轮到于平上前。
大锅里面满满当当全是麦粥,每人一勺麦粥,一块硬邦邦的馍片,几根咸萝卜条,一块红薯干,一勺酱。
杨钊见于平皱眉,不由撇撇嘴。
他很不愿意做“保姆”。
但是又不得不听令。
杨钊觉得,这小子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世家子,吃个饭还要皱眉头。
行军打仗,有的吃就不错了。
他提醒了一句:“先别急着喝粥,把馍和红薯干泡进去,泡软了再吃。最好把酱卸开,这样馍与红薯都有味道。”
于平苦笑:“多谢。”
他锦衣玉食的,的确没吃过这个。
即便当年在部队,也比这吃的好。
别人都蹲着,于平却站直了身子,翘首以望,发现赵诚明和赵纯艺吃的也是这玩意儿。
然后,周围传来“稀里哗啦”的吃饭声,很多人吧唧嘴,很多人发出心满意足的“嘶嘶哈哈”声。
像是在吃山珍海味。
于平踮脚看了看——这不就是麦粥、馍和红薯么?
吃的这么香?
这支杂牌军,去赊旗市的路上,饥一顿饱一顿的,能顿顿吃这些,他们能不满足么?
能让他们不饿死,王九成和王彦宾就能保证这支杂牌军不会抢掠百姓。
因为他们知道,马上黑旗军会提供吃食。
因而,吃得香也就不奇怪了。
他们的伙食是赶不上黑旗军的。
黑旗军除非条件实在不允许,否则餐餐有荤腥。
于平不了解这些。
见众人吃的香甜,于平肚子也叫了起来,跟着一起吃。
但是,总的来说,吃的不多。
旁边有个人,见于平饭盒里还剩了许多,而于平已经不吃了,就说:“和尚,匀我些。”
于平头发很短,在现代这叫“阳光”,在明末叫“和尚”。
上一篇:大明:我权倾朝野,就是不称帝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