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江湖:我娘子是山大王 第496章

作者:贫道爱烫头

  从至尊盟之事结束,再到重新返回铸剑城,已然过去足足一月时间。

  这期间发生的事情,各大势力对此的反应,以及各种隐秘情报,在各大势力之间流传,该知道的都知道。

  换而言之,不该知道的,没资格了解这些事的,自然就不会知晓。

  剑尊显然是有资格知道的。

  他毫不犹豫的共享情报。

  最重要的情报有三条。

  一、乾罗返回山城,重掌大权;

  二、找到了北堂墨的尸体;

  三、南宫烈返回四方门,一同返回的还有他的两个孩儿,南宫龙刚、南宫龙秀,以及数个隐居多年的高手,在极短时间内,重振四方门的威严。

  北堂馨儿并未返回四方门。

  北堂墨不在了,她回去做什么?

  难道要去与南宫龙刚联姻?

  这远不如留在铸剑城舒服。

  理论上来说,留在铸剑城,似乎是寄人篱下,但返回四方门,不也是一种寄人篱下?而且更加遭受排斥。

  北堂墨做过的事,北堂馨儿略有几分耳闻,老爹当年做过错事,回去必然遭受嫌弃,就算南宫烈不在乎,他的两个孩儿,难道对此没有想法么?

  留在铸剑城,可以继续维持和剑雄的闺蜜关系,未来可以嫁给剑雄,辅佐剑雄继承城主,成为城主夫人。

  事实上,南宫烈确实已经放下了当年的恩怨,给北堂馨儿写了封信,请她回到四方门,保证不提当年的事,也不会强迫联姻,把她当做亲女儿。

  北堂馨儿婉拒了。

  两人从未见过面,北堂馨儿对南宫烈毫无印象,怎会相信这种话?

  恩怨纠缠,相见不如不见!

  ……

  凌霜剑即将铸造完成,剑尊全身心放在铸剑上面,铸剑城的氛围与往日并无差别,甚至比往常放松许多。

  萧思衡在铸剑城无所事事。

  要么和唐竹权喝酒,要么被剑雄邀请赏花、品茶、蹴鞠、论剑。

  数日时间一晃而过。

  这天,萧思衡正在酒馆喝酒,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喧闹,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跑进酒馆,瞪大眼睛四处看看,呲溜一声跑到墙角,缩在桌子底下,对萧思衡做个鬼脸:“嘘嘘嘘!”

  萧思衡右手给自己倒酒,左手把烤串递下去:“来!吃点儿东西!”

  “谢谢叔叔!”

  女孩甜甜的道谢,接过烤串,大口大口吃起来,丝毫不担心中毒。

  “咳咳~~”

  萧思衡无奈的摸了摸下巴。

  自从有了孩儿,萧思衡便有意识的积蓄胡须,尤其是有了阿宝、藏花,最近一段时间,一直没有刮胡子。

  准确的说,进行简单修剪。

  不是陆小凤那种风流胡须,而是稳重的类型,看起来稍有些显老。

  十六七岁的丫头片子,乍一看萧思衡的胡须,下意识叫了声叔叔。

  萧思衡有万箭穿心的感觉。

  女孩颇为灵秀,听到咳嗽声,立刻甜甜的说道:“多谢大哥哥!”

  “这还差不多,你闯了什么祸?是打翻了摊子,还是在赌场出千?又或者说了不该说的,被人家追着打?”

  外面跑进来十几个武林人士,手中拿着刀剑,颇为蛮横的四处找寻,萧思衡视而不见,自顾自的聊天,偶尔递下去几根烤串,让小丫头解嘴馋。

  “嘘!别说了!别说了!等这些大老虎跑远了,我和你详细说说。”

  “姑娘叫什么名字?”

  “你……我叫无心!”

  无心略有几分愠怒。

  这么大大咧咧的说话,把那些追兵吸引过来,咱们俩都会有麻烦。

  客栈并不是很大。

  墙角的桌子并不难找。

  藏在桌子下的姑娘也不难找。

  这些人却抬着头乱转,好似没看到墙角的桌子,也没看到萧思衡。

  转了一圈,立刻走人!

  “唉呀妈呀,吓死我了!”

  “这个煞星怎么在这里?”

  “别说了,快走,等会儿那小丫头吹枕边风,咱们都特么会没命!”

第401章 姑娘别怕,我不是什么好人

  “大叔,你很利害啊!”

  无心从桌子下边爬出来,露出又萌又甜的笑容,坐在萧思衡对面,自来熟的拿起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

  不得不说,人和人是不同的。

  如果是个面如锅底鼻孔朝天络腮胡须皮肤黝黑的抠脚大汉,抢萧思衡的烤串美酒,萧思衡肯定毫不犹豫的把他顺着窗户扔出去,摔他个大马趴。

  如果是个声音甜美笑容软萌容貌清秀可爱像是小白兔的萌妹子,萧思衡只会笑笑,然后再给她添两个菜。

  气抖冷!

  抠脚大汉什么时候才能站起来!

  萧思衡笑道:“丫头啊,你随便吃别人的东西,不怕我下毒吗?我看起来文质彬彬,没准是衣冠禽兽呢!”

  无心抓起胡饼夹羊肉,随手从怀中掏出三个药瓶,倒在羊肉上面,好似添加作料,随即大口的吃了起来。

  “这瓶药叫续命神仙五毒散,吃起来比较麻,这瓶药叫金蚕蛊毒,吃起来火辣辣的,这瓶药叫神仙半日醉,是我最爱的迷药,入口柔,一线喉。”

  无心略带得意的说道:“世上能毒倒我的毒药,我还没见过呢,或许唯有岭南老字号温家才有这个本事!”

  萧思衡揉揉她的小脑袋:“既然你这么厉害,为何怕方才那些人?”

  无心嘟起嘴巴:“如果是我一个人打他们十几个,我肯定不怕,如果他们十几个人打我,我肯定要逃命!”

  说到此处,无心称赞道:“没想到叔叔这么厉害,一句话没说,便把那些坏人都吓跑了,我刚才看到,他们几个逃跑的时候,全都在打哆嗦呢!”

  “你怎么知道是我吓跑了他们?”

  “因为他们走向这张桌子时,脚步陡然止住,随后再也不敢喧哗,也不敢低头向下看,而是抬着头左顾右盼,好似什么都没看到,小心的逃命。”

  “真是个聪明的小丫头。”

  萧思衡从腰间拿出酒葫芦:“你来尝尝这个,保管你以前没喝过。”

  这是从沙漠之甍带出的猴儿酒。

  世间绝不会有比沙漠之甍更好的酿造猴儿酒的环境,也没有比这更香醇的猴儿酒,打开瓶塞,香气四溢,无心抽了抽小鼻子,立刻接过酒葫芦。

  萧思衡笑眯眯的看着无心。

  这小丫头看起来呆萌,实际上鬼精鬼精的,又活泼又可爱又靠谱,是原剧情中主角团最聪明的人,主角团其余人物的智商与她有鸿沟般的差距。

  号称了然如神、算天算地、算无遗策的了如神,被无心轻松看穿,随便略施小计,便揭开了他的真面目。

  不仅如此,无心还曾抓住当世最毒毒虫万毒金蟾,配置出效果最强的金蟾霸王酒,主角团被任千行追杀时,她多次投掷毒粉,以毒术提供掩护。

  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小丫头,却同时担任主角团的智囊、奶妈、牧师,除了武功稍差一些,别的近乎完美。

  相比于无心,剧情主角燕藏锋在智慧方面的表现,堪称狗屎一堆。

  燕藏锋根本就没有脑子!

  燕藏锋有堪比龙傲天的运气,以及与李逵不相上下的“惊世智慧”。

  可能比李逵还要稍差一些!

  除了运气,一无是处!

  了如神忽悠燕藏锋,比泰森打郭敬明更加容易,很难想象,燕藏锋在距离剧情结束只剩十分钟的时候,仍旧被人轻松蒙蔽,对了如神全心全意。

  了如神的算无遗策,主要体现在忽悠燕藏锋,其余诸如官御天、任千行之类的全都不信任他,无心更是轻松揭开他的真面目,但是,忽悠燕藏锋,这能叫做聪明吗?这就是忽悠傻子。

  骗个铁憨憨,能叫聪明人吗?

  有本事去忽悠官御天、任千行!

  萧思衡突然问道:“无心,你是怎么得罪的这些人?他们是什么人?我做事很讲道理,我可以帮你做主。”

  无心讪笑两声:“我就是看他们胡乱欺负人,把人打的鲜血淋漓,我觉得看不过眼,给他们一把痒痒粉。”

  “痒痒粉?还有呢?没用毒?”

  “没用毒,就是痒痒粉,我又不是什么杀人魔王,怎么会胡乱杀人?师父给我的剧毒,大部分被我吃了。”

  “你师父是不是姓姚?”

  “哼!我师父就是大名鼎鼎的医毒双修姚元圣,怎么样,怕了吧?”

  无心骄傲的挺起脑袋,好似一只骄傲的小孔雀,得意的耀武扬威。

  萧思衡心说可惜了,如果你师父叫姚明月,钻桌子的就该是我了。

  姚元圣?

  还真是有几分缘分。

  “首先,你不是杀人魔王,但我是杀人魔王,在江湖中凶名昭著。

  其次,就算你师父来了,也决然不敢对我动手,不信你可以他写封信,问问他此生遭遇过的最大的麻烦。

  那个‘麻烦’是我岳丈。

  第三,我教你一个道理,不要轻易相信男人的话,尤其是容貌英俊、文质彬彬的男人,这些人看似文雅,实则多是衣冠禽兽,我属于荒古凶兽。

  第四,难道你不觉得头晕吗?”

  萧思衡眼中闪过逗趣儿的光芒。

  萧思衡当然不会对一个冰雪可爱的小丫头用迷药,就算用迷药,以无心的毒术修为,毒药迷药毫无效果。

  那么,该如何让她昏过去呢?

  当然是——醉酒!

  猴儿酒清冽香甜、果味浓郁,喝起来香香甜甜,很像果汁,不像酒水,但后劲极大,爆发起来极为剧烈。

  莫说无心这种小丫头,就连唐竹权那个酒鬼,也被喝的头晕脑胀。

  唐竹权在沙漠之甍做过实验,如果他一次性喝二十斤猴儿酒,就会陷入到醉酒状态,持续时间约莫一夜。

  如果一次性喝三十斤,效果会持续一天时间,并且伴随头疼脑热、四肢乏力等症状,需要有人推宫过血。

  唐竹权自幼泡在酒缸,酒量堪称天下第一,尚且挡不住猴儿酒的后劲,无心没见过猴儿酒,贪嘴偷喝,半葫芦猴儿酒下肚,脑子变得晕乎乎的。

  看向萧思衡,眼前满是重影。

  眼花耳热,越来越晕。

  “你……哎呀……”

  “下次不要接陌生人的食物。”

  萧思衡伸手一抓,从窗外的力本那里抓来一根竹杠,挑起无心,好似打猎归来的猎人,大步去往城主府。

  力本丢了竹杠,正觉得奇怪,忽然发现怀中多了两只肥美的烧鸡。

  这特么是见鬼了吗?

  竹杠怎么会变成烧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