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江湖:我娘子是山大王 第497章

作者:贫道爱烫头

  心中虽然很疑惑,但烧鸡的价值远远超过竹杠,当即带回给妻儿。

  管他有没有鬼,先吃了再说!

  ……

  “嘤咛~~”

  无心揉了揉惺忪睡眼,看着旁边的锦绣软榻,惊恐的看了看衣服。

  然后就是——啊!啊!啊!

  刺耳的声音险些冲破房顶,在外守候的北堂馨儿慌忙跑了进来,看着受惊兔子般的无心,本想逗逗她,却又觉得不合时宜,立刻和她说了实情。

  “这里是铸剑城城主府!”

  “我叫北堂馨儿。”

  “我是少城主的亲密爱人。”

  “衣服是我帮你换的!”

  “洗澡也是我帮你洗的!”

  “与你有接触的唯有我,萧公子是用竹杠把你挑回来的,与你没有一丝一毫身体接触,他是真正的君子。”

  不得不说,北堂馨儿非常灵透。

  短短三五句话,便把一切说清楚。

  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事无巨细,清清楚楚,绝不会产生误会,也没有故意卖关子。

  无心看看身上的睡衣,想到自己醉酒前的模样,不由得有些脸红。

  醉酒之后身上会散发出酒气,还会浑身出汗,汗臭和酒气混在一起,如果不及时清洗干净,会非常难闻。

  一般来说,醉酒之后,肯定要沐浴洗去酒气,换上一套新睡衣,然后舒舒服服睡觉,注意不要因此着凉。

  无心露出小兔子般的表情,嘟着嘴巴说道:“那个大叔算什么公子?他自己都说了,看起来文质彬彬温和儒雅的正人君子,很可能是衣冠禽兽。”

  北堂馨儿轻轻给她一个爆栗:“如果他是衣冠禽兽,你睡醒后最先看到的肯定不是我,而是光溜溜的自己,记得萧公子说过,你擅长毒术医术。”

  “那又怎么样?”

  “既然擅长医术,难道不明白自己的身体状态吗?医者不能自医?”

  北堂馨儿摸摸无心的额头,随后给她拿来一套新衣服。

  “你的衣服上面沾满了酒气,我拿去给你洗了,你暂时穿我的衣服吧,你的随身物品在梳妆台,自己去拿。”

  无心抬起头,看了看北堂馨儿曲线玲珑的身材,又低下头,看了看小荷才露尖尖角,不由露出几分哀怨。

  姐姐,你的衣服我穿不了啊!

  内心吐槽两句,但这话显然是无法说出口的,无心再怎么精神大条,在身材方面,也会下意识找寻优势。

  ——然后发现自己没什么优势。

  既然如此,只能尽快转移话题。

  “北堂姐姐,那位萧公子到底是什么人物啊?十几个拿着刀剑的壮汉,看了他一眼,就被吓得两股颤颤。”

  “他们大概是怕死吧。”

  “萧公子喜欢杀人?”

  “你设想一下,一个十六七岁的明媚少女被一群壮汉追逐,被迫藏到少年侠客身边,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英雄救美,仗义出手。

  萧公子武功高强,出手比较重,随随便便一巴掌,就能让人筋断骨折,出手稍微重点儿,就能取人性命。

  另外,萧公子怜香惜玉,身边总是有美人环绕,你这般可爱的小妹妹,若是温言软语恳求两句,他十有八九会把那些壮汉抓起来,任凭你处置。

  小妹子,安心休息吧!

  萧公子不是什么坏人。

  但是,唯有一点要注意,不要有什么男女情愫,他家夫人比较善妒,若是知晓此事,你怕是小命不保……”

  北堂馨儿好似知心大姐姐,耐心的开导无心,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无心好奇的问道:“北堂姐姐,说了这么多,你还没告诉我那位萧公子的名字呢?他到底有什么可怕的?”

  “他叫萧思衡!”

  “姐姐再见,我回家了!”

  无心立刻下床,准备离开铸剑城。

  跑得远远的,永远不回来。

  可怕!

  真是太可怕了!

  甚至比衣冠禽兽还要可怕!

  无心初出茅庐,见识不多,却也听过萧思衡走哪哪灭门的鼎鼎大名。

  这是人吗?

  这简直是甲子太岁、太白金星!

  北堂馨儿好言安抚,让无心留在城主府休息,陪她玩儿几天,等到看完铸剑城美景,然后再任凭她去留。

  无心撒娇两句,点头应允。

  无心无父无母,是被师父养大的。

  姚元圣对她异常溺爱,把最好的东西全都给了她,用最珍贵的天材地宝为她筑基,可谓是慈父中的慈父。

  但是,姚元圣是男人,性格相对而言比较冲动、粗犷,不够细腻。

  有父爱如山,没有母爱如水。

  北堂馨儿这种知心大姐姐,很好的填补无心心中“母亲”的空缺,享受的依偎在北堂馨儿怀中,感受着北堂馨儿的温柔气息,舒服的眯起眼睛。

  “丫头,想什么呢?”

  “肚子饿了,想吃姐姐做的菜。”

  “巧得很,我不会做菜。”

  “那我做菜给姐姐吃吧!”

  无心自告奋勇去厨房炒菜。

  看无心冒冒失失的模样,怎么想都觉得会把厨房炸成粉碎,事实上,无心在厨艺方面天赋极高,原剧情中,无心与女食神刘依依做了几个月师姐妹,便学会了炒菜做饭,厨艺远远超过知名酒楼的大厨,足可见其天赋高深!

  手艺行当,天赋非常重要。

  努力决定下限,天赋决定上限。

  没有下限,上限是空中楼阁。

  没有上限,下限绝非蹉跎岁月,除了某些特殊行当,只要保证下限,都能有口饭吃,大多能够养家糊口。

  努力在多数情况下是有用的!

  什么行当没用?

  比如……数学!

  不依赖于人数、汗水、勤奋。

  这些几乎毫无意义。

  不懂就是不懂,不会就是不会。

  无论怎么努力,都是白费功夫!

  ……

  铸剑城,后花园。

  萧思衡盘膝而坐,五心向天,膝盖上摆放着一个长长的匣子,看起来很像是盛放图画的锦盒,长三尺八寸,宽高都是一尺,没有任何纹路修饰。

  这是铸剑城十数位能工巧匠,用萧思衡提供的天剑五爵以及铸剑城库存的数十种奇珍异铁,在烈火熔岩池辛苦铸造一月有余,精心打造的战匣。

  萧思衡所有兵刃都在战匣之内。

  亢龙、履霜、霸王枪、蛟龙弓。

  在铸造战匣的过程中,还把双锏和霸王枪重铸,调整长度重量粗细,变为最适合萧思衡的状态,天剑五爵自动融合的特性,不仅让神兵圆融无瑕,还让至阳至刚的神兵多出三分韧性。

  平日打坐练气的时候,把战匣放在自己的膝盖上,战匣会自动吸收兵主散溢出的真气,以此来温养神兵。

  越是温养,越是如臂使指。

  直到彻底打上萧思衡的印记。

  直到彻底变为独属萧思衡的神兵。

  换而言之,就算有人盗走战匣,也会神物自晦,无法使用这些神兵,唯有萧思衡能让神兵焕发璀璨神芒。

  萧思衡对此非常感兴趣,日常晨练多一个项目,那就是温养神兵。

  日积月累,必然变得越来越强。

  九霄真经悄然运转,氤氲紫气和神霄天雷透体而出,缓缓融汇到战匣,在战匣中相互交融,相互衍化,萧思衡双目闪过金阳赤月的虚影,天地元气凝聚成漏斗,百川归海,汇入丹田。

  双手十指张开成扇形,拇指、食指相接,掌心俱向外,中间围成圆形,结日月印,万物平齐,天地唯一。

  萧思衡进入极端的安静,与周围环境完美融合为一体,一根小草,一片花瓣,一只蚂蚁,尽在掌握之中。

  蓦的,朝阳攀登到了顶峰。

  霎时间,霞光万道,瑞彩千条。

  萧思衡双目圆睁,口诵真言,双手从日月印变为宝葫芦印,向外扩散变为向内收缩,我心即丹,万化冥合。

  一股紫色烟霞从窍穴中散溢,映照着温暖朝阳,映衬的如神似魔。

  “好!好!好!真是厉害!”

  背后传来一声笑呵呵的夸赞。

  萧思衡面上得意陡然变为惊骇。

  自己练功之时天人合一,一草一木尽在眼底,来人距离自己这么近,自己竟毫无察觉,倘若他爆起突袭,就算及时反应过来,怕也会身负重伤。

  回头看去。

  来人是个慈眉善目的胖老头。

  身上穿着淡红色的粗布麻衣,由于洗过太多次,已然变得花白,下身是寻常粗布长裤,脚上穿着软草鞋。

  须发皆白,鹤发童颜,慈眉善目。

  长长的白胡须用红色麻绳编织成两三条小辫子,颇有老顽童风范。

  古木天!

  西域武林最绝巅的高手之一。

  除去不知深浅的天庭,西域武林只有三人能称之为绝巅,一个是西域魔教教主玉罗刹,另外两个则是古木天和边疆老人,都是登峰造极的高手。

  这位爷可不是好惹的。

  别看他现在慈眉善目,是超凡脱俗的老神仙,古木天年轻时,是血洗西域的大魔头,心狠手辣杀人盈野。

  用半天月的话说,他和欧阳飞鹰杀的人加起来,比不上古木天的零头,这话不是夸张,是铁一般的事实。

  之所以变得慈眉善目,是因为他在铸造龙魂凤血的过程中,把一切情感倾注在刀剑之内,好似在养育孩儿,身上的暴戾之气,不知不觉间散去。

  古木天和龙魂凤血是互相成就。

  古木天铸造了龙魂凤血。

  龙魂凤血散去古木天的戾气。

  若非如此,早在数十年前,古木天就会变为只知杀戮的魔头,被武林高手联手追杀,哪有这般神仙姿态?

  这算不算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勉强算吧!

  与他有仇的,基本上都被杀光了。